各行政村:
一、资金用途
转移安置资金专项用于7月11日以来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二、发放方式
(一)集中安置
由村委提供集中安置受灾群众所产生的开支明细(购买被褥、伙食等),经村委会评议且安置群众签字后,乡政府通过现场确认、调查等形式进行审核,向村委拨付相应开支款项。
(二)分散安置
1、村委会对分散安置人员名单进行民主评议;
2、各村将分散安置人员花名册及评议结果报乡政府审核后,由乡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按户发放给转移安置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准救助。转移安置救灾资金发放工作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分配资金,按照转移安置情况精准救助,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坚决杜绝优亲厚友,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规范程序,完善档案。各村要收集整理转移安置专项资金发放过程的相关资料,做到材料完备。
村材料包括:乡分配方案、研究会议记录、公示照片、救灾资金发放花名册等。
各村要于8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报到乡安监站张振武处。
附件1:转移安置专项资金分配表
附件2:转移安置专项资金发放花名表
附件: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