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柿庄镇

2021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4-01 发布机构: 柿庄镇

各村、有关单位:

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对做好防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常识,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力争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不发生森林火灾,现制定2021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稳定为宗旨,以全面贯彻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为重点,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奋力开创“农旅康养、菌药梨乡、美丽柿庄”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分管副镇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2021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

三、宣传形式

坚持常年宣传与关键时期集中宣传相结合,全面宣传与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宣传相结合。

(一)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短信、版报、宣传车、防火大喇叭、宣传标语、开设防火课等形式,深入山庄窝铺,消除宣传死角。要结合宣传活动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防范措施,抓好区域联防,特别是要深刻汲取2018年发生的“5.22”森林火灾教训,把易发生火情的地区作为宣传的重点区域。

(二)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村、发放到户、教育到人,特别要加强对高危人群坟主、地主、牛羊牧工、小孩、老人、痴、呆、傻和入山人员等特殊群体监护人及监管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春耕备耕、高森林火险时段和清明节、“五一”节期间,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私烧乱点现象的发生。

(四)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积极主动联合教育部门,在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写一篇作文,出一期板报,编一条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写一份致家长的公开信,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五)各村要刷写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布设森林防火彩旗,党员干部、林缘地带种地人员、牛羊牧工等佩戴印有“森林防火”、“防火巡查”等字样的红袖章。

(六)各煤层气企业要在主要路口、井场周围树立固定宣传标语,入山车辆悬挂防火彩旗,形成铺天盖地、立体交叉全面深入的宣传氛围和“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时期,增强宣传声势。要围绕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清明节”、“五一”等高火险时段的宣传工作。把握好宣传时机和节奏,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三)加强信息管理,严守宣传纪律。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报道森林火灾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决不允许违法、违规报道,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按照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及典型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其事迹,及时编写防火信息报送镇林业工作站。

(四)制定宣传方案,确保顺利实施。各村、各单位要依据本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村、本单位年度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25日前报镇林业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