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柿庄镇

柿庄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23-12-18 发布机构: 柿庄镇

柿庄镇人民政府组织机构栏目内容

机构名称

柿庄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办公电话

7046550

传真号码

7046550

办公地址

柿庄镇柿庄村55号

邮政编码

048207

办公时间

工作日:冬季:8:30-12:00、2:00-5:30

夏季:8:30-12:00、2:30-5:30

1.机构法定职责

单位法定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柿庄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讨论柿庄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五)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牧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七)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八)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一)加强镇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十二)执行党委的决定、镇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十三)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