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柿庄镇

柿庄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新建西街99号县政府后楼222室,电话0356-7021944,电子邮箱:qsxzfbxxk@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0件;经检索,无相关政府信息的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落实“三审三校”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办公室认真把关,办公室严格审核,经领导审定后发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

3.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大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主动公开栏目更新的频率和质量。

4.是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镇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建设网站集约化平台。根据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相关要求,积极与县信息中心对接跟进,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升级改版。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内部监督:由镇纪委牵头,监察室、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并纳入年度考核。

2.群众监督: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以及首问责任岗监督投诉电话(7046550),对受理的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并建立台帐;对群众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制定出整改措施。

3.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柿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2023年,我们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与县级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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