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活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遏制个人极端事件发生,切实抓好命案防控,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市、县政法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经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特殊人群和社会矛盾摸排化解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
矛盾为突破口,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齐抓共管防控体系,有效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群体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全力集中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主要措施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
发挥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事)件的发生。
(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乡、村两级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乡村调解员、信息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乡村、深入群众,进行全面、深入解数地摸排,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用事案件的矛盾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矛盾纠纷排查重点:
1.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纠纷;
2.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
3.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
4.全面排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员。
(二)大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制度,对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化解制度,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2.切实压实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
责任落实到部门,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就由哪个部门负责
解决,涉及部门较多的,由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绝不允许推诿扯皮。
3.分类调处化解。对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对未化解矛盾纠纷以及新产生的矛盾纠纷都要建立台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多发易发的民间纠纷,隐蔽性、反复性强,基层村干部和调解人员要主动上门介入,做常做细做实工作,防止“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告不理”放任不管的思想。对可能激发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包案;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对多次化解无果、情绪依然激烈易引发命案的当事人,在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干预的同时,公安机关要尽早采取防控措施,对被害人及时实施人身保护。
(三)加强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1.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认真核实在押服刑人员和预释放人员信息,全面摸清辖区内近5年(2019年至2024年)以来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的底数,落实安置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对排查出来有重新犯罪倾向、思想不稳定、生活无着落的刑释解教人员,要逐一进行谈话教育,并做好防范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和救治救助。派出所、卫生院、民政等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政策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严重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深入各村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走访排查,筛查登记。对新排查出的精神障碍患者要重新登记造册。依法做好强制医疗工作,落实以奖代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严防失控漏管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3.强化未成年人管理服务。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府、家庭学校等责任,建立完善早期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防止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4.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持续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不断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日监督周汇报月见面、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重新犯罪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下。
5.加强吸毒人员管控。细化和落实吸毒人员各项管控措施,对吸毒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全面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落实专门力量管控责任,做到定期尿检、谈话教育、社区矫正等措施,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
6.加强对其他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深入走访身体残疾、艾滋病、家庭贫因、生活困难、长期失业等困难群体,逐落实关爱帮扶,加强心理疏导,防止情绪积压、心理扭曲走向极端,进一步减少案(事)件发生的隐患。
三、实施步骤和方式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7月)。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范,对辖区内特人员、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养查。把易激发、可能引发“民转用”案(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列入排查范围,完成附件2内容排查,逐一建立台账(见附件1),并于7月30日前将附件1上报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过程中遇到能够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二)集中化解阶段(2024年8月)。对前期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包案部门和领导,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婚姻(婚态)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干部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7月底前仍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至乡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8月底前全部化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9月)。各村要全面进行整理,认真总结活动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结合张村乡平安乡镇创建工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预防“民转刑”(事)件源头性、根本性、基层性工作,是深化平安张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作为,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暴力事件,维护我乡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成立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迅速安排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村要积极融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院落”、“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控工作能力水平,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单位要按“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领导,把任务分解落实具体事项、具体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凡因活动开展不力、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民转刑”案(事)件,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