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张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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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乡2024年秋冬季森林火险“五清” 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11-08 发布机构: 张村乡

张村乡2024年秋冬季森林火险“五清”

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细落小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1+7+2”工作措施,积极探索“五清”新型清除模式,彻底消除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全力维护林草资源和生态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各村要充分利用秋收后入冬前的农闲时节,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教训,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宜还则还、宜清则清、宜疏则疏、堵结合”的原则,集中清除辖区内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50-100米范围内的农田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为林地设置一道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最大限度地为明年春防安全清除隐患。

三、行动时间

2024年10月份至2025年3月份。

四、主要措施

(一)坚决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各村要有计划的组织开展清除工作,严格火源管理,坚决杜绝焚烧现象,采取机械化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作业,实行全面无火化处理。

(二)保质量建好安全隔离带。重点范围内、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要按照要求形成一条无植被可燃物闭合的安全隔离带,平均宽度不得低于6米,使非防火区的生产生活用火无法蔓延至山林。

(三)突出两个重点。一是最容易忽视的区域,即林中地和沿林地边缘的小块地、背阴地、弃耕地;二是最难清除的蒿草,包括地塄、去地路、入山路口、地与地之间的荒草坡和林中、林边、自然庄周边的蒿草、落叶。

(四)实行资金整合。按照县禁烧办要求,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饲料、秸秆气技术,有效综合利用秸秆,机械化不能作业的,组织人工采取无火化作业的办法进行清除。

(五)安全保障到位。要落实安全措施,包村干部必须到现场,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督导清除。各村要主动和乡林业站联系,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器具到位、措施到位、安全保障到位。

(六)加大督查力度。乡纪委、乡林业站要加大督查频次,凡“五清”工作不认真,未按标准清除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在全乡曝光、扣除“五清”经费等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五清”行动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制定方案,把“五清”工作作为清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抓住重点,全面落实“五清”责任制。全面实行“五清”行动清单台账管理措施,要对本村五清区域摸清底子,逐一落实责任制,特别林农交错区、林地边缘小块地和弃耕地要重点落实好“五清”责任。包村干部要亲自指导所包村的“五清”工作方案制定,精心组织实施,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三)把握时间,确保“五清”质量达要求。要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五清”任务,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就往年“五清”行动中存在的“蒿茬效应”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必须采取“搂、耙、碾、压、铲”等措施进行巩固提升,确保有火不能蔓延,起到阻隔拦截的作用,否则将是徒劳无功之举。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24年秋冬季森林火险“五清”行动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分管林业副乡长任组长,林业站站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电话(7052001),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秋冬季森林火险“五清”行动的宣传、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村要加大对“五清”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五清”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明年春防奠定良好的基础。

七、职责分工

(一)乡“五清”工作领导组负责“五清”行动的全面指导、督查、验收工作。

(二)乡林业站、畜牧站负责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饲料技术及教育宣传落实工作,加强监督指导,要把项目向重点区域倾斜。

(三)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五清”行动工作,对“五清”开展不彻底、质量效果不过硬等问题及时在全乡进行曝光。

(四)各村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针对环保部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开展,因地制宜采取机械化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五清”实施办法,并及时召开“五清”行动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划清范围,加大巡查;要按照集中计划清除原则,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分片区,分阶段,分时段,以村或村民组为单位,有条不紊地开展清除工作。

(五)各村护林员对本村重点区域进行隔离带清除;扑火队员从现在起充分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要保证灭火机具处于良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及时处置。

八、验收办法

(一)“五清”行动结束后,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村要全面进行自查,自查面积要达到100%,合格面积要达到100%,对不合格的村或者不达90%以上合格面积的取消当年“五清”资金。

(二)村委组织自查后,报乡林业站,林业站将对各村“五清”工作开展检查验收,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乡验收后报县林业局。

九、资金保障

坚持“多干多得,快干快得,不干不得”的原则,通过正向激励,反向鞭策,以结果为导向,按照各村工作进度下拨“五清”奖励资金,保障工作成效。

十、责任追究

“五清”行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清除,对组织保障措施不到位,乡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不在现场,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好,“五清”不彻底,导致森林火情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