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张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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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运期间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构: 张村乡

关于做好春运期间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驻乡各单位、各企业:

2025年春运将从1月14日(腊月十五)开始至2月22日(正月二十五)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切实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县有关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就做好春运期间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春运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努力为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盯农村地区重点路段、车辆、驾驶人和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准确把握春运道路交通新形势,守好群众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确保不发生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人员滞留,为2025年全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管控重点

(一)重点路段

1、辖区主要农村道路。

2、各行政村主要道路、出村道路与县乡道路平交路口。

3、事故多发路段、存在风险隐患的道路。

4、桥梁、隧道、长下坡、山区背阴路段等易积水、积雪、结冰、团雾易发路段。

5、集中通行的农村道路。

6、旅游景区周边道路。

(二)重点时段

1、春节前七天。预计1月22日至1月28日(腊月二十三至除夕),节前返乡客流成为车流主力,返乡出行小高峰出现,此外,受群众采办年货、中短途探亲访友等多种因素影响,辖区部分道路,将出现一定的交通压力。

2、春节后七天。预计1月30日至2月5日(正月初二至初八),将迎来第一波返城高峰,2月11日当天流量也将达到整个春运期间的最高峰值,届时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3、元宵节期间。2月10日至2月14日(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七),全乡将开展文艺演出等元宵节活动,人员车辆密集,农村道路压力将增大。

4、春运结束前八天。2月15日至2月22日(正月十八至正月二十五)期间,各大高校陆续开学,学生离家返校与外出务工返岗交通流相互交织叠加,农村地区道路人车交通流集中增大,以中长途出行为主的学生及务工人员组成的返程高峰将会是春运期间最后一波流量高峰。

5、雪、雾等恶劣天气及重污染天气时段。

(三)重点车辆及驾驶员

1、农民群众、返乡农民工、学生、农村面包车、走亲访友的驾驶人。

2、农村短途客运车、微型面包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农摩车、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车辆。

(四)重点违法行为

车辆超员、超速;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裁人;两轮摩托车骑乘多人,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和驾驶无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劝导具体时段,突出劝导重点,要动员村组干部、网格员、劝导员驻站守点,确保劝导工作取得实效。

2、各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交通劝导站(点),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村口、平交路口集中开展劝导、纠违、宣传工作。

3、各村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备齐应急处置装备,建立应急处突人员值守制度,及时应对恶劣天气,针对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安全早安排、早部署,做到有预案、有措施调动一切力量对道路积雪进行清理。

4、辖区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发挥交通安全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支持和指导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劝导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和妨碍劝导行为要主动协调,坚决打击。

5、各村要加强农村劝导站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劝导站基本设施,落实劝导员基本装备,抓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坚持理性、平和、文明劝导。劝导员要规范劝导行为,必要时可以使用手机对劝导工作发现的重点违法行为或因劝导引发的纠纷固定证据,及时上报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6、元宵节期间全乡将开展文艺演出等元宵节活动,各村要组织人员提前摸排,坚决杜绝本乡报废、拼装的花车、彩车做为交通工具上路行驶,坚决杜绝车辆超员、农用车、货车违法载人。

7、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以“七进”宣传为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打造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让交通安全真正走进家家户户。

8、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要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执法巡查,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在“春运”期间,要抽调专人组成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指导“大劝导”活动开展,对路查或劝导活动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对日常劝导站报送的各类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9、省、市、县将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明查相关文件、制度,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劝导员的培训工作,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有劝导登记台账。暗访村口、路口是否有劝导站、是否有人员在岗,劝导员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帽子、停车牌、工作包,是否设置宣传栏,是否对路面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劝导。各村要认真做好“大劝导”工作记录,注意日常工作中文字、图像档案等资料的收集、上报。对“春运”期间辖区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且没有开展劝导工作的村,包括没有报送资料(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将严肃问责。2025年2月28日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启动劝导站、投入劝导员、动员村组干部及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以及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的数量等工作情况书面报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