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张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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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05 发布机构: 张村乡

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2025年春节、元宵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乡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单位会商研判的防范建议和工作要求,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近期全乡降水量较往年同期减少,接近一个月无有效降水,导致林区林缘地带可燃物异常干燥,且阶段性大风天气多,穿林线路起火风险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复杂。全省“两会”召开,“两节”如期将至,在这重要敏感时间段和重点节假日期间,各村、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历年火情教训,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严的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稳定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以“零”火情、“零”火灾的态势为“两会”和顺遂来临的“两节”贡献林草力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结合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敲门行动”,按照“十起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切实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要加大对《沁水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沁水县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对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防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生;要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来,形成群防群治、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险隐患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我乡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森林草原防火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照《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设施林草防火安全巡检制度(试行)》要求,加强林区线路检修工作,切实消除各类穿越林区输配电设施火险隐患。各村、各单位、各景区要加强农事用火、林牧区生产用火和野外用火管理,严厉打击林缘、林内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和使用“电猫”猎捕野生动物等违规野外用火(电)行为,坚决杜绝人为违规用火引发火情事故。风电、光伏、煤层气等涉林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林中林缘地带违规使用明火或动火作业。

四、强化应急处置,做好联防联控

乡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全面检修扑火设施设备,备足配齐扑火物资,开展携装巡护,随时随地做好应急准备。各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乡一盘棋思想,做到一方有难,四邻快速增援。乡和村、村和村、村和林场,按照地理位置加强联防,经常性互相交流、互通信息,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巩固联防责任体系。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各方力量要快速响应,按照报扑同步的原则,坚持“投重兵、打小火、当日火、当日灭”,及时处置早期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巡逻瞭望,加强监测预警

综合运用视频监控、高点瞭望、地而巡查等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对森林草原火险形势进逃行科学分析研判,积极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范。采取“直通式”“点对点”的方式加强预警速报,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村要督促护林员、检查站卡人员、瞭望员等一线防控力量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加大对农林交错区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或火情火点,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为迅速、果断、有效处置火情事故提供保障。

六、加强值班值守,严肃工作纪律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脱岗现象发生,对玩忽职守、贻误扑火战机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