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张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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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耕春播”“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10 发布机构: 张村乡

各村、各有关单位:

春耕在即,清明将至,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春耕春播”期间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确保“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绿色祭祀,彻底改变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祭祀习惯,杜绝因祭扫用火引发的森林火情,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卡口设置,严格管控火源

(一)常态化卡口四个:分别为冯村村鹿台山卡口、芦坡村陈家山卡口、堡头村阳城界卡口、张河村阳城界卡口,四个卡口严格按照《沁水县防火检查站(卡)工作规程》抓好过往车辆、行人排查。

(二)“清明节”重点交界卡口两个(3月31日-4月4日):

1.冯村村入村口

负 责 人:张丽鹏  陈敏倩

人员组成:冯村村4人(陈敏倩负责安排),冯村包村干部2人,派出所2人。

2.张村村下河门楼

负 责 人:侯汪洋  李艳芳

人员组成:张村村4人(李艳芳负责安排),张村包村干部2人,派出所2人。

(二)“清明节”临时卡口(3月31日-4月4日):

冯村村:雨沟、李家沟、上沟

胡家沟村:湾里、胡家沟

张村村:焦家庄入山口、下河铁厂(崔家沟)路口

芦坡村:石沟河(土沃)岔路口、肖庄

瑶沟村:下河至各庄路口、瑶沟组设2个流动岗

张河村:板桥村口、梁沟入村口

堡头村:垾峪村口

各村卡口由包村领导、支部书记负责,统筹协调人员,按照要求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排查。除以上卡口外,各村可根据辖区内路口,入山口情况,自行设置临时卡口,确保火源管控到位。

(三)卡口职责:1.对所有过往车辆、行人进行检查登记;2.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教育,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2.纸钱、鞭炮等可焚烧祭祀品,必须进行没收。3.所有村(包括临时卡口)要配备火种收缴箱,宣传资料等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文明祭祀

(一)要到户到人做宣传。进一步深化敲门宣传行动,将《沁水县封山禁火令》《文明祭祀倡议书》张贴到每个村、自然庄、防火检查站,辖区内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二)要抓住重点做宣传。要通过刷新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插竖彩旗等方式,充分利用宣传车辆、宣传喇叭等形式,深入林区、山庄窝铺开展防火宣传,尤其要针对林地、林缘200米范围内的坟主、地主进行专项宣传,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特别关注外出务工的返乡上坟祭祖和耕种人员的专项宣传教育工作,要明确到责任人、点对点宣传、人对人告知。

(三)要动员力量做宣传。各村要把“两委”干部、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网格员等力量充分动员起来,通过人传人、户传户等方式,讲道理、讲政策,让广大群众禁止野外用火,彻底改变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传统习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三、加强隐患整改,消除火险源头

(一)持续开展“五清”隐患整治。各村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对辖区内的耕地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林缘地要作为重中之重,彻底将秸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理干净。要定出措施,写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所有隐患清零。

(二)持续开展穿林线路隐患治理。要持续开展辖区内穿林线路、林区种养殖、工矿企业用电、林区施工用电的排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

(三)持续开展督查问题整改。各村要高度重视各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堵齐工作漏洞,通过整改推进工作,确保宣传防范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四、加强值班值守,严明工作纪律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村两级干部要按照“清明节”防火工作要求,包村领导、支部书记负总责,全面做好辖区内人员分工、卡口设置等工作,确保各岗位人员履职尽责。

(二)强化应急值守。乡、村两级应确保应急物资准备充分,并在重点地段适当存放。乡半专业扑火队要全员在岗,保持临战状态。各村应急队伍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10分钟之内可以集合出发。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动员全乡群众主动参与到护林防火工作中来,争当护林防火执行人、宣传员、志愿者,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向村委或乡政府报告,确保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