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村乡供水管护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一、行动背景
为提升我乡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水平,保障村民用水安全与稳定,依据《沁水县乡村建设“六统一、六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管护主体
1、 属于县域集中供水工程覆盖的村庄,与县水投公司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协助其做好供水设施的日常巡查与维护。
2、 属于小泉小水供水的村庄(自然庄),由乡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商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管护标准,安排专人负责水源保护、设施检修等工作,定期开展养护工作。
(二)规范水费收缴
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原则,综合考虑全乡群众收入水平,按照县发改部门批复(或者征求村民意见通过)的水价收取水费。加快推进用水计量设备安装,逐步实现用水计量收费。
(三)统一管护标准
围绕供水设施运行、水质管理、队伍建设、水费收缴、维护保养等关键环节,参照县级管护标准文件开展统一管护工作。定期组织管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水源水、末梢水进行检测;规范设施维护保养流程,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三、实施步骤
(一)2025年
1、编制完成《张村乡供水管护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供水管护工作的目标与任务。
2、启动供水管护试点工作,对接县慧沁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初步选取部分村庄张村村、冯村村进行管护模式探索,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二)2026年
1、按照《行动方案》有序推进管网建设,扩大管护覆盖范围,对接县慧沁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使全乡100%的村庄实现规范化供水管护。
2、配合县慧沁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各村供水管网设施进行日常管护。
(三)2027年
总结三年行动实施经验,根据县慧沁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规划要求,建立健全供水管护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我乡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行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张村乡供水管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乡水利员兼任。
2、明确各部门职责,乡水利部门负责供水管护业务指导与监督;乡财政和农经部门负责保障管护资金拨付;乡环保部门负责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等。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供水管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规范产权管理
对全乡农村供水工程按照不同资金来源,通过资产清查、资产盘活、股权转让、委托运营等方式,将现有产权所有单位逐步过渡到县级规划管护主体。乡村两级积极配合管护主体,做好水费收缴、宣传引导等工作。
(三)优化服务供给
整合乡村两级资源与管护主体力量,因地制宜建立专业化管理运维队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优化管理标准和服务流程,推行用户报装、报修、缴费等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完善问题受理、响应、回访机制,及时受理村民用水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应对停水、水质异常等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