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中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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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虞舜文化中探索中村调解密码

发布日期: 2024-11-14 发布机构: 中村镇

中村镇围绕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将“三治理念”与“树理调解”融会贯通,打造“虞舜德孝”本土品牌,建立建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推动多元参与、协同共治,开创党建引领基层矛盾化解新格局,全力打造群众美好生活的“平安底色”和“幸福成色”。

中村镇是“舜耕历山”发生地,远古时期舜帝初耕于此,受舜文化熏陶,基层社会基本趋于稳定,“民转刑”、“刑转命”恶性案件很少发生,纠纷类型大多是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农民工工资、合同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买卖纠纷。这些纠纷形成的原因,多是传统美德的淡化,需要唤醒他们沉睡的传统美德,重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了赓续“德孝”精神,力争把德、孝、信、仁、善、和等教化思想,永恒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型,中村镇创建了“虞舜调解工作室”,积极在虞舜文化中探索调解密码,走出了一条文化自信与和美乡村结合,推进基层治理新实践的新路径。

一、“1+N”工作模式

以中村区域调解委员会为中心、以中村镇管辖下的所有行政村为多点支撑。各行政村的调委会负责各村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力争小事不出村,把矛盾化解于最基层;鉴于目前行政村调解委员会成员文化水平、法律知识不高的现状,行政村如果遇到本村调解委员会难以成功调解的情况下,中村区域调解委员会就会主动融入,奔赴乡下协助行政村调委会进行再调解。

二、“1+1”方法工作策略

针对不同纠纷类型,“分类施治”,采用虞舜文化的孝、信、善、仁、德、和等教化思想和“一家托两头、一碗水端平、一心换一心、一竿子到底”的“四个一”调解策略,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使得当事人在思想认知上重塑做人美德。调解民间借贷类纠纷,采用“法+信”调解方式。在法律框架下,以诚信为本的教化方法去调解纠纷,在调解全过程中,潜移默化,让当事人受到“人无信不立”的教化熏陶。调解家庭、兄妹、朋友之间的纠纷,采用“法+和”调解方式。在法律框架下,以“和为贵”方法去调解,在调解全过程中,让当事人收到“失亲断义”的警示教化。在调解赡养老人类纠纷时,采用“法+孝”调解方式。在法律框架下、在调解全过程中,让当事人受到“百善孝为先”的做人教化。以此类推,针对不同类型类型的纠纷,分别采用舜帝的德、孝、和、信等教化思想。使当事人在思想、认知上重塑做人的美德。

三、“静”变“动”工作形态

立足“广辟来源、多元化解,源头治理”三个层面,把以往坚守在调解工作室等待当事人上门申请调解的传统静态调解方式,转变为勤于收集、排查本镇的家庭纠纷,发现一起,及时调解一起,做到主动上门进行化解,把“阵地战”变为“运动战”。坚持问题导向,蹚出一条调解方式方法增量的新路子,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秉持着“以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为使命、“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追求的调解理念,把法治宣传贯穿在矛盾调解的始终。有效防范“小事化大”“大事化民”“民事化刑”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为助力平安中村建设、推动中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