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中村镇

中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1

中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中村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沁水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中村镇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工作部署,审定相关事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镇政府各职能部门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联络,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高度重视,科学谋划信息公开工作

中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沁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试行)》,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中村镇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全镇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突出重点,深化关键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沁水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的公开重点,全面公开了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等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

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并纳入年度考核。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以及首问责任岗监督投诉电话(7055074),对受理的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并建立台帐;对群众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制定出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中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完善,信息公开及时。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与县级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四是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