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村镇

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 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郑村镇

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

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按照郑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发〔2021〕50号)要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组织冶金工贸行业百日行动,现将《郑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郑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郑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百日行动方案

今年第四季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将相继召开,做好此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当前,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进入攻坚期,加之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企业赶任务、抢工期冲动强烈。同时,因近期长时间降雨导致的滑坡、塌方、塌陷等地质灾害和随着气温逐渐降低,寒潮、降雪、冰冻等因素导致的工业用电、用气激增,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叠加,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第四季度全镇冶金工贸行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按照郑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发〔2021〕50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2年1月 5日在全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紧围绕“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立即组织在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百日行动,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开展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冶金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生产状况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自查自改工作,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报送相关乡镇和行业监管部门。各企业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管理责任,牵头组织本单位的百日行动,并组织对所属分(子)公司、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外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二)村、单位、企业全面组织检查。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冶金工贸企业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根据工作实际,必要时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三)镇安委办重点督查。安委办成立督查组,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监督检查和冶金工贸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跟踪督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三、排查治理重点 

(一)安全生产基础。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及应急救援演练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对承包方、外包方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情况。(详见检查表) 

(二)重点环节管控。 

重点检查:金属冶炼企业煤气、熔炉和铁水吊运安全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情况;使用工业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存在配套危化品装置(如液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卡;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针对冬季环保错峰季,是否制定落实停产复产方案和高炉开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情况。(详见检查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百日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全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强化执法问责。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对散、乱、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予以上限处罚、提级调查。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百日行动,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要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大排查大整治成果。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格实施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严肃问责。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备查,要于 10 月 31 日前报送百日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12月1 日前报送百日行动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2022年1月10 日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7086323

附件:1、郑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百日行动检查表 

2、郑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分类分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