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村镇

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郑村镇

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10 月2日陵川县较大交通事故和我县近期接连发生多起亡人交通事故教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 “百日行动”和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工作,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切实整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我镇秋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扎实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查各类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力提升全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幸福小镇.美丽郑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解

(一)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辖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要加强安全教育 培训,强化驾驶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二要及时掌握营 运车辆驾驶员日常思想动态,防止驾驶员带情绪工作。三要督 促企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四要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和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五要严格落 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和危险货物运输“五 不出车、五不承运”制度,严禁超限超载超能力运输。六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加强对车辆运行动态和驾驶员操作行为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章行 为。七要对排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依法依规采 取增加监督执法频次、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重点监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2.高风险运输企业安全整治。根据公安交管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重点运输企业风险评价结果以及省总队整理下发全县高风险运输企业的明细。公安交警按照下发明细每月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对清单中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监管、核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

3.“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3 条以上违法未处理),以及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等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轨迹信息数量开展分析、查处,通报交通运输、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通报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采取增加监督执法频次、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重点监管,加强源头管理。(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配合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局、属地派出所)

4.“营转非”大客车安全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全县“ 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3 条以上违法未处理),以及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等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轨迹信息数量开展分析、查处,通报交通运输、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采取增加监督执法频次、约谈、公开曝光等 手段重点监管,加强源头管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乡镇人民政府、属地派出所)

5.重型货车和重型挂车安全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县重型货车和重型挂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10 条以上违法未处理),以及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等隐患车辆上道路行驶轨迹信息数量开展分析、查处,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采取增加监督执法频次、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重点监管,加强源头管理。(责任单位: 交警大队,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乡镇人民政府、属地派出所)

6.校车违法隐患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车检验率、报 废率、违法处理率(3 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教育局)

7.重点驾驶人安全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盯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驾驶人,对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驾驶人数据列出清单,通报企业、企业驻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全面实现全县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审验,确保审验率达 100%。(责任单位: 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配合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属地派出所)

8.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辖区交通事故情况,定期邀请专家会诊,深挖道路潜在的风险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由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涉路主管部门进行限期整改。针对已排查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治的隐患路段,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整治进度慢的路段,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类提请省、市、县三级进行挂牌督办,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后还未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倒查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交通、公路、住建、润丰公司等要对辖区内国省道、端润一级公路、县乡道的交叉路口、团雾多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易积雪积冰、穿村过镇、“占道经营” 以及近期连续降雨导致的水毁路段等隐患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列出清单,挖出潜在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的管控整改措施, 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由交安办牵头,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沁水公路管理段、住建局、润丰公司分工负责)

9.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全省农村地区隐患突出路段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作。对辖区农村地区村村通、井队、施工工地、植树造林等自建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挖出潜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同时,要按照农村地区公路隐患突出路段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安排,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深入排查清理“马路农贸市场”“占道摆摊”,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报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要协调商务、市场监管、住建和应急管理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分析安全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改建议,推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安交警部门、交通部门要按照省政府会议关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减速带任务完成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的增设任务。(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路面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1.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盯近期酒驾事故反弹的风险,持续加大对辖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每周都有统一行动,每天都有路检路查,形成强大震慑。一要重点加强对周末、夜间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 以及对乡镇、农村以及各地辖区连接处等偏远路段的巡逻频次和管控力度,避免形成管控盲区。二要加强针对性宣传警示, 公安交警中队、派出所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 KTV、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宣传教育,在KTV、饭店等醒目位置摆放、张贴严禁酒后开车的宣传标语、标识,加强提醒警示。(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辖区公安派出所)

2.严厉打击货车重点违法。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盯当前煤炭 大幅涨价,货运车辆多拉快跑易肇事肇祸的交通安全风险,加强对货车的重点管控。一要以国省道和县乡道的偏远路段为重点,加强视频巡查和路面巡逻,严厉整治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反光贴残缺不齐、标识污损、车灯损坏、无放大号等交通安全隐患。严禁货车在公路上临时停放,切实加强公路行 车秩序管控。二要充分发挥各类科技信息化设备作用,依托公 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提升夜间公路交通安全管控效能。三要 认真研判辖区外省过境货车交通违法、事故等规律特点,采取 重点违法查处及跟进警示教育、强化县界提醒、源头通报、约谈企业等措施,加强外省过境货车动态管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3.严查农村道路重点违法。公安交警部门和辖区无交警中队的派出所要针对本辖区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规律特点, 强化早晚出收工等重点时段管控,重点查处超员、农用三轮车(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伤亡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辖区无交警中队的  8 个派出所)

(三)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

1.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 加大“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列出劝导站建设计划,每个乡镇 逐步增加劝导站数量,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 统,更新完善劝导站类别、位置、图片等具体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劝导员数量安装“农安通”手机 APP,安装使用率要达到 100%,每名劝导员每月要依托 APP 开展劝导工作至少 20 天以上。农村劝导员开展劝导提示工作要通过 APP 录入安全劝导日志,每名劝导员开展工作当天至少录入 3 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托农村劝导站(点),发挥“两站两员”和“一站多能”作用,加大对农村地区农摩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劝导, 加大对农摩车喷涂“严禁载人”字样的工作力度。在劝导过程中,不服从劝导的,劝导员要及时固定证据,移交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属地派出所)

3.加强农村地区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部门要广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行动,结合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深化“美丽 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规范化建设,农村“大喇叭”等宣传方式,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 成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交警大队)

4.加强农用车底数摸排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的农用车进行全面摸排,并按照“两站两员”建设十三类台账内容要求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做到底清数明。同时与农用车驾驶人签订承诺书、在农用车身喷涂“严禁载人”字样,并录入农安通手机APP。每个乡镇每月不少于 15 辆摸排登记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交警大队)

(四)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交警、公路、交通、气象部门要加强联动协助,畅通信息渠道。要强化分析研判,提前预警、 提前准备,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要按照“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的原则,在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应急预案、物资装备等方面充分做好准备,确保信息畅通、 应对及时。公路、交通部门要在主干沿线做好抛洒融雪剂、防滑料等预防恶劣天气物资储备工作,遇有雨雪冰冻严重的,要及时提请政府启动应急机制,共同做好融雪除冰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应急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润丰公司、气象局分工负责)

2.加强民警辅警个人防护。加大装备保障力度,为一线执勤民警辅警、交通安全管理员配齐安全防护、执勤执法、保暖等必需装备。执勤民辅警要严格按规定带齐装备,全程佩戴使用挂肩警示灯和发光指挥棒,执勤警车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反光锥筒、警示灯,夜间停放时应当开启警灯,做到“肩灯亮起来、警灯闪起来”,坚决保证自身安全。(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五)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

1.“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头盔佩戴、汽车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大中型客车乘客安全带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课件、宣传挂画等方式,以“七进”为载体,深入辖区企业、厂矿、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辖区无交警中队的 8 个派出所)

2.重点企业内部宣传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深入辖区厂矿、企业,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厂矿等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加强企业内部员工交通安全管理,严禁企业内部员工酒后驾车。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要根据沁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沁政发﹝2018﹞15 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交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交通运输局、应急局、教育局、农机服务中心等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3.集中开展宣传警示。宣传部门要认真组织策划,充分利用“双微一抖”、手机短信及广播、电视等途径,结合“大安全”的“小细节”,点对点、针对性开展秋冬季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同时,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制作警示教育片广泛宣传播放。(责任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应急、教育等职能部门 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 政治站位,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 重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把责任落实每个层级、每个单位、每个岗位,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力确保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强化督导,严格检查。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我县实际,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 明确督导检查的责任、区域和频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 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组织专项督查。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三)尽责履职,失职追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路交 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党政领导责 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坚决做到宁肯靠前一步重叠,不可退后半步落空挡。对于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解落实到相应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本次整改问题,主动对号入座,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实行“清单”式管 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对于未发现问题、未建立清单、拒不整改风险隐患的,造成严重后 果的,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检察院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宣传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 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专项整治行动战况战 果、工作措施等,深度挖掘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五)及时报告,总结固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 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并于 11 月 5 日之前上报联络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工作部署情况。本月起, 每周五上报具体工作进展情况,特殊情况专题报告。12 月 25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勇军  15935600016      

传真号: 7024244

附件:1、沁水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联络人登记表

2、沁水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郑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