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村镇

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打击私挖盗采和整治煤矿违规 生产等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9 发布机构: 郑村镇

各村、各站所、各企业:

12月15日,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发生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件。经现场全力救援,事故被困的22人中20名被困人员成功升井,2名被困人员不幸遇难。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要求山西省抓紧组织调查取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为深刻汲取孝义“12·15”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引发透水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私挖盗采、非法生产、破坏和盗窃国家资源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2年1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私挖盗采和整治煤矿违规生产等专项行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当前临近“两节”,北京冬奥会召开在即,坚决守好安全稳定底线,是必须担当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各村、各站所、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各村、各站所、各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召开打击私挖盗采违规生产专题会议,拿出切实有效的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逐村逐沟逐矿,全面排查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私挖盗采和整治煤矿违规生产行为。

二、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打击盗采矿产资源

合力

各村、各站所、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扛起严厉打击私挖盗采和整治煤矿违规生产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实地检查,各分管领导要负起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发现人和报告人,建立属地关闭矿山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实施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私挖盗采和非法开采行为,切实形成紧密咬合的责任链条;镇安监站、嘉峰国土资源所要牵头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指导各村、各站所、各企业认真开展打击私挖盗采和专项行动,联合派出所、嘉峰环保中队、供电所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提高排查整治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要以村、站所、企业为单位,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工作,坚决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沟、不漏一矿”,打

击六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

察,以探代察,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

为。二是严厉打击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

浅层矿等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在偏远地区或利用已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买卖、运输、储存、提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六是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镇安委办将联合应急、能源、自然资源等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重罚私挖盗采生产行为,集中打击侦破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涉矿违法犯罪分子。

四、全面整治、依法重处,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镇安委办将联合各站所成立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督查检查组,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煤层气、冶金工贸、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民爆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开展排查摸底,依法重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销售、运输等行为,分类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清数明、清仓见底。要重拳打击惩治“不手软”,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坚决做到全面整改、全面查处、全面销号,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宣传、严肃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村、各站所、各企业要加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共同监管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积极性,做到群防群治,全面构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督导,严肃问责,镇安委办将成立督查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专项行动进展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失职失责、隐瞒不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要采取警示约谈、通报、移交纪委监委等手段严肃处理,真正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和高压态势,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村、各站所、各企业要于 2021年12月31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方案及检查组分组情况;2022年1月8日前上报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2022年1月18日前上报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非法违法企业治理台账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郑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