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村镇

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41/2024-000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郑村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全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5日

关于印发《全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郑村镇

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站所、各企业:

现将《全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郑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镇集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联建楼火灾事故和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事故教训,切实抓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工作指示,严格落实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站所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九小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购物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医疗场所、教学场所、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二)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

(三)未纳入消防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

(四)辖区内其他容易发生亡人火灾的薄弱区域、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物或场所是否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合格,营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二)是否改变营业使用性质,是否乱搭乱建临时建筑;

(三)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九小场所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

(六)重点排查违规用气、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充电、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消火栓无水、以房代库、以店为家等突出问题;

(七)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保安值班制度等;

(八)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

(九)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是否存在员工住宿生产储存“三合一”隐患;

(十)建筑是否改变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安全通道是否占用、封堵;是否违规设置刷卡式电磁门。

四、整治措施

(一)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或开设逃生窗口。

(二)未按要求配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

(三)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四)未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的,要在检查中进行现场辅导、培训,或集中开展培训。

(五)同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职责责任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相关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上来,充分认识此次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根据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各相关站所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属地责任,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保证每项工作落实落细。郑村派出所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书面报告镇党委、政府,通报消防救援机构,推动整改措施及时落地。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各相关站所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九小场所”、居民住宅用火用电、物品存放、动火作业、消防器材配备、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等易发频发场所部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相关站所要坚决落实属地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并形成工作合力,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隐患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整治专项行动。

(五)全面发动宣传。各村、各相关站所要调动村干部、网格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普及安全知识,让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入户、私拉乱接电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责任,切实提升群众火灾防范意识。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移送。

(六)强化督导检查。镇安委办要对各村、各相关站所工作落实情况采取明查暗访、抽查督导、巡查“回头看”。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准确掌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请各村、各相关站所、各企业于12月14日前上报《郑村镇九小场所摸底表》。每月月底前将检查情况和《郑村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镇安监站,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联系人:樊思洁   联系电话:0356-7086323

附件:1.山西省消防安全九种规模小场所界定标准

2.郑村镇九小场所摸底表

3.郑村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