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村镇设下列内设机构:
沁水县郑村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docx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起草、审核乡党委、政府文件,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工作,检查、反馈乡镇直属各单位对上级文件、会议决定等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乡党委、政府重要活动安排和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协助党政领导处理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委换届工作。负责本乡综合统计工作和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乡档案管理、机关保密、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值班工作。协调与政法部门工作关系,负责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法制宣传教育。承担乡人大的日常工作和政协、纪委、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相关执法职责。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计划工作。协调财经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指导企业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管理。抓好乡村市场、商业网点等第三产业的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业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乡村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乡村道路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本乡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民政、体育事业的管理。协助管理本乡中小学校及实施学校布局调整的相关工作。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管理科技活动和科技项目。制定本乡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协助对广播、通讯事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发展乡镇卫生事业,协助对乡卫生院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乡所属单位及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协助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农村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政策。负责本乡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实施本乡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组织接收、分发救灾物资,检查监督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管理社会救济,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贫困户扶持工作。
(四)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本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指导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负责本乡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非农建设规划选址、呈报工作。做好绿化美化环境等工作。指导和管理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受灾村的重建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乡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审查报批和保护、利用、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乡、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郑村镇机关行政编制25名。乡科级领导职数以2010年改革文件精神和《中共晋城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乡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16〕1 号)文件设置。股级职数同内设机构保持一致。
郑村镇设下列 2 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沁水县郑村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受理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承担农技、蚕果、农机、水利、农经、文化、林业、应急、民营企业发展、乡村财务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档案整理、活动开展、灾害监测及灾害预防等服务工作。
郑村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人编制 6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二)沁水县郑村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主要职责是:承担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走访慰问等工作。接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辖区内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点)的建设及相关业务。
郑村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财政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工人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