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春耕春播”“清明节”期间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春耕在即,清明将至,气温回升较快,野外火源管理将进入最复杂、最紧要、最关键的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耕春播”“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结合我镇林草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平稳。
二、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预防措施
各村要在关键地段及重点入山入林路口设置防火宣传检查站卡,配备金属探测仪、宣传喇叭、火种收缴箱,张贴封山禁火令,佩戴防火检查标识,逐车检查逐人扫码,收缴火种,杜绝火种入山。清明节前期,各村要对辖区内林中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的所有坟主、坟头逐一摸排登记造册,明确坟头位置、祭祀日期、坟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落实专人监管。要对祭祀活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焚香烧纸等现象发生,特别是对危险时段、危险人群,要落实专人蹲点监督,待祭祀活动结束确认无隐患,监督责任人方可撤离。春耕春播时期,各村要以村为单位对林边、林中小块地进行排查,建立农林交错区耕地春播台账,准确掌握小块地的耕种进度和农户活动信息。同时,要求各村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控山上小块地野外违规用火,杜绝乱烧乱燎现象发生,扭转种地前烧根茬、烧秸秆、燎塄等陋习。
三、大力宣传教育,引导文明祭祀各村要深化敲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车辆、宣传喇叭、防火视频等形式,深入林区、山庄窝铺开展防火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文明祭祀,鼓励鲜花、纸花祭奠,严禁烧纸、焚香、放鞭等使用明火行为发生,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尤其是要重点关注长期外出务工的还乡祭祖人员和耕种人员的动向;要针对林地、林缘200米范围内的坟主、地主,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宣传,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
四、强化应急处置,科学高效灭火
各村要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聚焦重点区域、重要目标、敏感时段,做到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物资供应,保证应急需要。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要按照,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集中训练,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快速反应,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半专业队伍,熟知各村辖区内的村情、山情、林情、路情,及时发现并处置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接到应急救援命令迅速赶赴火场。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通畅
管护员要全员上岗,佩戴红袖章,携带铁锹、水壶、喇叭不间断进行巡查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林区内坟头和农林交错区耕地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火情火点,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瞭望员要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瞭望,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早五晚十”(早上五点至晚上十点)工作制,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所在村、镇政府林业站报告。说明火情发生地点、火场态势等基本情况,为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争取有利时机。
镇政府要督促驻村包村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落实防火措施,严禁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现象发生。一是检查所包村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督促两委干部、管护员、瞭望员加大巡查、瞭望力度,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要立即制止;三是督促检查站卡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检查、宣传职责,逐人逐车盘查检查、宣传教育。四是督促各村加快“五清”进度,一律采取无火化清除的方式将林地、林缘地带的可燃物清理干净;五是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通知村委、乡镇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市、县森防办通报的卫星热点信息,要认真核实,半小时内完成现地查验和信息反馈。一旦发生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值班室(0356-703000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应急扑救,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严防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