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沁水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度地质灾害简况
2023年,在各村密切配合下,全镇未出现地质灾害险情。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变化情况
根据汛前详查情况,我镇共有高陡边坡隐患点8处(涉及6个村)。
郑庄镇高陡边坡隐患点分布具体情况如下:东大村2处8户,吕村村2处2户,南大村1处2户,孔必村1处1户,西大村1处1户,郑庄村1处1户。按险情等级分类,共小型中风险等级8处。
(二)2024年气候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通过分析前期大气环流形势,参照省气象台2024年气候预测分析,初步做出6-9月趋势预测:2024年6-9月总的降水量比去年同期都偏多2成,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暴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仍有可能发生。预计汛期第一场≥50mm的降水将出现在7月中旬。
(三)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根据全镇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3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县气象部门对2024年全县降水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24年我镇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高陡边坡地质灾害为主,引发因素主要为降雨、工程建设等。
(四)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密切相关,2024年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3-5月春季冻融期和6-9月汛期,各村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进入工作状态,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1.重点防范村
主要是高陡边坡涉及的6个村8处,类型主要为降雨及采矿引起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其他村也要做好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科学研判,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
自然资源中心所要会同安监、交通、城建、水务、教育等部门开展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科学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
组织各村网格员对辖区内的居民集中居住区、村镇规划建设区、矿山企业矿区范围、铁路、公路沿线、河流两侧、水库周围、重点工程建设区、重要景观区、重要自然保护区、企业和学校周边、各类施工工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等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
(二)紧盯节点,强化协调联动。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密切关注降水趋势,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
强化自然资源、水利、安监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建设和一线监测站点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增加布设雨量计、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简易监测仪器,实现平台互联、数据通用。
(三)健全队伍,及时更新警示标志。
各村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要结合当地实际,配备基本监测预警设备;同时要加强监测能力培训,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按规定设立隐患点警示标识,及时补充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并挂牌公示。
(四)开展“回头看”,持续推进高陡边坡分类处置。
自然资源中心所协助各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排查队伍对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同时,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检测排水系统是否完备,认真仔细查看用水是否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
对2024年已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工作。对纳入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的重要隐患点,要落实资金,倒排时间表、任务图,明确责任人,要专人监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治理到位;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五)夯实基础,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各村要在汛前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治措施;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村要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六)加大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演练。
各村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作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时机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口号,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能力。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汛期前,镇政府将组织1次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汛前地质灾害演练,各部门、各村要积极配合,努力提高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格落实各村主体责任;要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防控、依法履职、依法决策,坚持属地管理,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状,发放“明白卡”;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自然资源中心所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和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交通负责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负责河道、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水电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城建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教委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监站负责工业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村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安排资金用于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