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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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镇道路交通安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5-07 发布机构: 郑庄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县亡人事故教训,突出问题防范打击整治、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汲取事故教训,查缺补漏、精准发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全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实现风险隐患路段全面整改、大货车突出违法大幅降低、农用车违法载人基本遏制、头盔佩戴率有效提高“四个目标”,切实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田李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曹国堂(三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彭永强(镇人大主席)

龙鹏程(镇党委副书记)

陈  君(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吴  燕(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田志刚(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赵  飞(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海燕(副镇长)

焦强胜(副镇长)

田意若(副镇长)

邢向伟(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安监站站长)

郭  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站长)

刘海军(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潘小育(一级主任科员)

赵向阳(一级主任科员)

李晓生(一级主任科员)

杨国忠(一级主任科员)

乔小霞(三级主任科员)

樊兵亮(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组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守好安全底线,严格按照“三管三必管”的原则,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安办。办公室负责人由韩源担任,负责跟踪了解各村、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共分为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和常态化机制建设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即日起至2025年6月底)。

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体任务目标,从“人、车、路、企”等方面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摸排,各村要对所管辖区进行全面、细致摸排,及时发现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和分布情况,建立基础台账。

第二阶段:精细化整改安全隐患(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底)。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村上报至镇交安办,镇交安办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后由相关部门聘请专业机构、评估风险、制定对策、落实责任、推动整改。对于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持续关注、持续推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底)。认真总结推广专项行动期间经验做法,固化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持续巩固拓展成果。

五、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镇交安办、各行政村、各涉及站所要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依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等规范,6月底前对全镇范围内所有道路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形成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对策、落实责任,按照“清单管理、建账销号、闭环治理”要求进行整改。

镇交安办、各行政村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对所涉及的县乡道路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生命防护”工程路侧防护措施缺失损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的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镇交安办配合县住建局对镇区道路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主次干道、交通路口、标志牌、护栏等公共设施有无缺失和损坏;排查中小学、幼儿园附近,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是否缺失和损坏;排查镇区施工路段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镇交安办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监控,及时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各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营造安全良好的乡村交通秩序。我镇将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充分利用相关设备,实时监控黑车、超大超重车辆,及路面损坏情况。

各行政村要根据路长制工作要求,发挥路长制的作用,对本村所辖道路进行隐患排查。同时,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强化沁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沁政办发〔2022〕49号通知要求,对辖区的自建路、内部通行道路(有社会车辆通行的公园、景区、大坝、井队、矿山、企业等单位内部道路、自建路以及车辆通往田间地头、山货采摘自建道路)进行排查摸底,加强安全监管,详细造册登记,与管理单位签订共管责任协议,明确责任范畴,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切实压实源头管控责任。

(二)深入开展大货车突出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镇交安办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清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目标任务,及时提醒运输企业,确保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达标;定期向社会公布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较多的重点车辆信息;配合县治超办做好治超工作,严厉打击大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靠右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违法超车等)、闯禁行、不礼让行人、公路超限检测站货车不进站等重点违法行为。

各行政村要根据“路长制”工作要求,协助交通部门及管养部门做好对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村级路长与用车单位做好协商,避免超大超重车辆对乡村道路的破坏,进一步做好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三)持续深化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

各村要持续深化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应用,优化劝导站设置,配齐配全劝导站设施设备,把重要节点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措施落实到位,使劝导站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发挥路长作用,积极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坚决纠治形式主义问题;积极发动农村网格员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走访摸排、入户宣教、隐患排查报告等力所能及的工作,推动形成群防群治良好局面;严格落实农用车喷涂“严禁载人”标识,悬挂备案登记号牌、签订承诺书等农用车管理“三套餐”,按照“一户一档一排查”加大对农用车管理,并与全体村民签订“拒绝乘坐农用车”承诺书;同辖区加油站建立农用车管理“三套餐”通报制度,加油站对农用车加油实行“先管理后加油”;建立农用车违法载人举报奖励制度,确保农用车违法载人不出村,不上路。

镇农机服务中心要持续开展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春耕播种时节,要重点关注拖拉机驾驶情况,确保拖拉机安全工作,安全生产。

(四)持续推进头盔佩戴率有效提高

镇交安办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无牌无证、汽车驾驶人、电动车违法拉载2人以上,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上岗执勤劝导工作,提升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员头盔佩戴率。

各村要依托农村“两站两员”、农村网格员等基层基础力量,不间断在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通过设计交通安全文化宣传墙、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现场宣讲、广播大喇叭、公告提示栏等方式,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宣传、劝导。

镇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以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学校针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管控,杜绝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车、农用车等,做到驾乘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督促家长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要求学校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生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我镇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态势,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思想,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由“一把手”亲自任组长。组长要亲自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到位。镇交安办将围绕行动安排,突出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地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开展。

(三)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村,各站所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声势。要以电子显示屏、广播、双微平台等媒体为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行动战况战果、工作措施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