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郑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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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11 发布机构: 郑庄镇

各行政村、各企业、各相关站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解决我镇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聚焦部分路段亡人事故多发、自建路通行风险大、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等风险隐患,采取系统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沁道交联办〔2025〕1号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郑庄镇亡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郑庄镇自建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郑庄镇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庄镇亡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县公安交管部门对全县2022年以来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共排查出6处亡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快推进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省道坪曲线事故多发路段事故情况

省道坪曲线沁水县境内共发生25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6人死亡。事故多发路段均为穿村过镇道路,多以平直道路为主,沿线村庄及居住人员较为密集,是我县运煤、运气主要通道,货车通行量大,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主要违法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减速避让、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违法掉头、超速、超载等。

二、郑庄镇道路基本情况

(一)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我镇道路多依山而建,急弯陡坡较多,落石、泥石流隐患多发,穿村过镇道路沿线平交路口较多,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附近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横穿公路,易发生事故。

(二)整改措施

1、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道路的监控,及时发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各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营造安全良好的乡村交通秩序。

2、各村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护路员要及时掌握养护区域内的路况,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劝导员要大力宣传驾乘农摩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

3、各村每月要组织村两委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警示会,特别是针对老年“银发”群体,通过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宣传版面等方式,加强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教育。

郑庄镇自建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县自建路亡人事故教训,并结合我镇汛期道路安全工作要求,防汛期间,各村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24小时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备好应急相关物资,落实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守好安全底线,严格按照“三管三必管”的原则,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外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开展自建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镇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将自建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全力降低自建路风险隐患,坚决防止自建路发生各类交通事故,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全方位隐患排查、精细化整改隐患、常态化建立机制3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即日起至9月底)。

重点排查:

1、机关、驻镇单位、校园、公园、居民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或经单位内部人员同意来访机动车方可通行的地方;

2、厂矿等单位管辖范围内,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或经单位内部人员同意来访机动车方可通行的地方;

3、村民自建通户路、院落以及在耕地、种植园区建设的农用田间道(机耕路)、上地路;

4、草原、林区、水库、田地、河道、山地、滩涂等无路面区域,或自然形成的路面;

5、服务保障土木、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施工便道、专用连接线;

6、处于建设、改扩建、养护等施工状态,已采取封闭隔阻、断交施工等措施,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各村要全面认真摸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自建路名称、类别、所处位置、管理单位等内容。

第二阶段:精细化整改安全隐患(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底)。按照县政府关于自建路“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要求,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压实主体责任,评估风险、制定措施、推动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持续推进并建立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底)。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形成自建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

四、工作任务

各行政村:按照县政府《关于强化沁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沁政办发〔2022〕49号通知要求,对辖区的自建路进行排查摸底,详细造册登记并将台账上报至交通站,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加强安全监管,明确责任范畴,切实压实源头管控责任。

配合应急办、国土所、能源办、林业站、水利站: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井队、光伏发电、电力、林场、河道等自建路使用较多的企业和单位,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交通站:加强对辖区内自建路的监管,针对自建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行政村、各企业、各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思想,结合实际,制定本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狠抓措施落实,全力确保自建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到位。各相关站所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不定期地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郑庄镇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全镇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镇区主次干道、乡村道路、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

四、整治重点

1、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

2、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3、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

五、职责任务

交通站:配合在重点区域和时段查处未成年人违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台账,定期抄送教育部门;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行为,通知监护人到县公安交管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镇教委:将学生交通安全纳入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的监管,对违规骑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向家长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利用开学第一课、班前课等教育形式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各行政村: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针对学生集中出行的重点时段,组织“两站两员”开展安全大劝导,发现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及时予以劝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各站所要深刻认识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整治工作对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滞后、措施落实不力的行政村、单位,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骑行引发安全事故的,配合相关部门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