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2/2026-0004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沁水县2025年清洁取暖型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沁政办函〔2026〕6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16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沁水县2025年清洁取暖型煤
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现决定将《沁水县2025年清洁取暖型煤供应实施方案》(沁政办发〔2025〕21号)文件予以废止,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沁水县2025年清洁取暖型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函〔2026〕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