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02/2026-0008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文件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沁政办函〔2026〕10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23日 |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文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现决定将《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沁政办发〔2024〕32号)和《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沁政办发〔2025〕25号)文件予以废止,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文件的通知
沁政办函〔2026〕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