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向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沁水县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陈向阳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焦亮华同志为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县交通管理局局长)(保留正科待遇);
贾源源同志为县公安局龙港派出所所长;
郭海燕同志为县公安局端氏派出所所长;
焦旭亮同志为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5年12月8日起计算);
于海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5年12月8日起计算);
丁宁同志为县公安局龙港派出所副所长;
董明凯同志为县公安局柿庄派出所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5年12月8日起计算);
周军雷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5年12月8日起计算);
王荀同志为山西省沁水示范牧场副场长(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5年12月8日起计算);
李沁东同志为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柴小卫同志为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5年12月8日起计算)。
免去:
李军平、王云芳同志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免去;
牛长江同志县公安局柿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沁东同志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晓斌同志保留副科待遇,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去。
因机构改革以上相关人员涉及到的原任职务自然免去。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