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伟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沁水县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伟伟同志为县医疗集团院长、理事长、县医院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6年4月17日起计算);
张国勇同志为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6年4月17日起计算);
张 楠同志为县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值班中心、县人民政府13710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26年4月17日起计算);
张海潮同志为山西沁水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免去:
史向华同志县医疗集团院长、理事长、县医院院长职务;
文勇国同志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沁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