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沁水县财政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围绕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五个方面,对全县29个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财政资金和会计管理情况开展了财会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制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存在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规范,并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要严格预算管理,保障政策有效实施。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及时足额拨付惠企资金,保障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规范“一卡通”发放管理,完善流程控制,加强公示监督,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便捷。二要严格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配置和处置资产,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办法,细化管理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三要规范采购程序,落实采购主体责任。按照“谁采购、谁尽职、谁负责”原则,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细化执行标准。依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同步编列政府采购预算,落实资金来源,细化采购品目,确定采购需求,按规定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四要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及适应性原则,结合国家财政财经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执行。五要规范会计核算,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学习《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财会法律法规,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正确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核算规范,真实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