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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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沁水县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11-03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沁水县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进一步规范沁水县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货车类型: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挂车、新能源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

二、禁限行区域:日凤线滨河南路路段、坪曲线滴水岩至小东庄路段为限行区域,其它县城路段为禁行区域。

三、禁限行时段:通行时间为“0时至6时”6个小时,其余时间禁止通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相应分级管控措施,扩大限行时段。

四、民生保障类货运车辆通行规定:涉及到县城民生保障类货运车辆,确需通行的,可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办理通行手续,按照指定时间线路通行。

五、本公告自2025年11月3日起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11月12日零时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

沁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山西省沁水公路管理段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