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
沁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走进校园
为同学们带来了放假前
最后一节
暑期交通安全教育课
旨在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暑期涉学生交通事故
步行安全
勿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
家长带年幼孩子外出时,务必紧握孩子手腕,加强看管与安全教育,避免孩子在马路上横冲奔跑。若需让孩子单独过马路,要叮嘱其走斑马线或其他过街设施,切勿“鬼探头”式突然穿行马路。
步行安全
马路上切忌打闹玩耍
家长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孩子外出时,切勿在人行道上追逐打闹,以防刹不住脚步冲到马路上,与车辆发生碰撞。过马路要提前观察路口状况,不可“飞奔式”过马路。
远离车辆盲区
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而儿童身形矮小,难以被机动车驾驶人察觉,车辆启动或急转弯时极易引发危险。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尤其是幼儿,切勿在车辆周边玩耍或停留,务必牢记“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
骑行安全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安全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划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务必靠道路右侧通行。
这些交通法规未成年人要知道
汽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生活中处处可见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每种交通工具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家长要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普法宣传。
未满18周岁的同学,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已满18周岁并取得驾驶证的同学,要遵守交规,安全驾驶。已满18周岁还未取得驾驶证的同学,若想利用假期这段时间去报考驾驶证,记得要选择正规的驾校。
驾驶摩托车需要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年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的同学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随意穿行,做到安全骑行。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同样属于酒驾。
12周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年满12周岁的同学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要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尤其是车铃、刹车是否有效。
平衡车、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假期使用滑行工具进行娱乐时,要选择安全且封闭的空间,并戴好护具。
乘车安全
乘车全程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生命带,系牢更要牢记!暑期外出游玩,不管是乘坐私家车,还是大巴车,都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不系安全带是造成大客车事故群死群伤重要原因之一,一旦发生碰撞等事故,未系安全带的乘客很容易被抛离座椅,甚至甩出窗外,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乘车务必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时,应坐在后排位置,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此外,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随时锁好儿童安全锁,防止孩子因意外情况被甩出车外。
开车门前多注意
当开车到达目的地时,部分家长为赶时间或省事,会让孩子独自上下车。但在未仔细观察周边环境的情况下,孩子这样下车极易造成“鬼探头”现象,还可能给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带来安全隐患。因此,车辆抵达目的地时,家长应陪同孩子上下车。
勿将头手伸出窗外
在行驶过程中,身体探出车外容易被物体刮伤,并且在遇到意外情况或急刹车时,也极有可能因为惯性被甩出车外。因此,家长应叮嘱孩子不要将身体探出天窗或者侧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