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现决定将《沁水县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家电和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预征集工作的公告》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后续工作按照《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家电和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预征集工作的通知》进行开展。
沁水县商务局
2026年8月31日
《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家电和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预征集工作的通知》http://jcswj.jcgov.gov.cn/zwxx_1/tzgg/202512/t20251231_2304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