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展情况,我县2026年7月起,城市低保标准由790元/月/人提高至82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655元/月/人提高至690元/月/人.截至2026年9月底,为2124户2617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47.0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05户121人77.42万元、农村低保2019户2496人1369.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