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近日县审计局与县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成果运用等制度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联系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有效促进审计机关与统计机关在重点领域监督、专项核查、整改整治等工作中协作配合,形成监督闭环,切实提升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共同筑牢经济监督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