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沁水县城第二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LhXbhSaT_EQ3i8yln119A?pwd=iyed
提取码:iyed
公众可通过联系沁水县水利发展中心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4Wc8Rutbvir-MlNTWSAPQ?pwd=tbc9
提取码:tbc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个人请如实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便进行信息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沁水县水务局
地 址:晋城市沁水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6-3283079
电子邮箱:qsxgsg2012@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沁水县水务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