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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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等中介机构 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6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社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参保、截留挪用医保费、“高收低缴”等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权益,现全县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等中介机构医保违规行为举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针对沁水县范围内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等中介机构,重点征集以下违规行为线索

1. 伪造参保档案、虚构劳动关系,为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违规办理医保参保;

2. 截留、挪用或拖延缴纳代收代缴的医疗保险费,侵害参保人员权益;

3. 以“高收低缴”方式牟利,隐瞒医保政策、虚假收费、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参保群众钱财;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医疗保险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及时限

可通过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线索。

举报电话:0356-3181589

电子邮箱qsxybs@126.com

举报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7号、8号)

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受理条件与不受理的情形

(一)予以受理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

2.属于医疗保障部门监管职责范围;

3.有明确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主体;

4.有具体的违法违规事实,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或线索。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

2.被举报人主体灭失;

3.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

4.有明确被举报人但未提供具体违法证据;

5.已经受理或办结的举报,再次举报且无新的事实、证据;

6.已通过投诉、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7.已由其他国家机关处理;

8.超过法定追诉期;

9.举报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举报须知

1.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诬告、陷害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本中心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对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处置,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特此公告

                          沁水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