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参保、截留挪用医保费、“高收低缴”等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权益,现就全县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等中介机构医保违规行为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针对沁水县范围内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等中介机构,重点征集以下违规行为线索:
1. 伪造参保档案、虚构劳动关系,为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违规办理医保参保;
2. 截留、挪用或拖延缴纳代收代缴的医疗保险费,侵害参保人员权益;
3. 以“高收低缴”方式牟利,隐瞒医保政策、虚假收费、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参保群众钱财;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医疗保险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及时限
可通过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线索。
举报电话:0356-3181589
电子邮箱:qsxybs@126.com
举报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7号、8号)
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受理条件与不受理的情形
(一)予以受理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
2.属于医疗保障部门监管职责范围;
3.有明确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主体;
4.有具体的违法违规事实,能够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或线索。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
2.被举报人主体灭失;
3.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
4.有明确被举报人但未提供具体违法证据;
5.已经受理或办结的举报,再次举报且无新的事实、证据;
6.已通过投诉、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
7.已由其他国家机关处理;
8.超过法定追诉期;
9.举报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举报须知
1.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诬告、陷害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本中心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相关隐私,对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处置,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特此公告
沁水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