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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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应急管理局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3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采购招标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招标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我局提供专业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沁水县应急管理局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招标人(采购人)

沁水县应急管理局

三、遴选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科学评估、综合评审、择优确定。

四、代理服务内容

中选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委托协议约定范围内,严格依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采购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完成以下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按需组织专家开展论证,提交我局审核定稿;

2.按规定流程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等采购信息;

3.规范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做好相关登记管理;

4.根据项目需求,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开展招标答疑工作;

5.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协助我局规范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6.按要求公示评标结果,依规发放中标通知书;

7.协助我局妥善处理投标人的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8.提供采购合同备案咨询服务,协助我局完成采购合同签订;

9.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完整归档招标全过程资料,按时移交我局;

10.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业务内容,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完备的开评标场地,以及满足招标工作要求的录音录像等全程监控设备;

2.行业备案要求: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且入选最新《驻晋城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表》;

3.人员专业要求:拥有专业稳定的招标代理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丰富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信用合规要求: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所有股东均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无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须提供官方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财务及纳税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保密合规要求:承诺严格遵守沁水县应急管理局保密工作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严禁泄露采购资料、评审信息、我局涉密工作资料,严格管控业务数据。

7.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业务。

8.业绩经验要求:近3年内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类采购代理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

六、遴选流程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沁水县应急管理局507办公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等非现场报名形式。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骑缝章,一式三份密封后提交,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截图、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材料、入选最新《驻晋城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表》证明材料;

5.公司简介、近三个月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人员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7.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次遴选的承诺函;

 

8.办公场所、开评标场地及配套监控设备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现场实景照片等);

9.近三年同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需提供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不少于3份);

10.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提供官方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方案、服务承诺及收费报价(报价需明确,需注明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比例);

12.参选单位认为需补充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评选办法

我局将组织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领导组开展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对参选单位提交材料进行综合量化评审,评审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公司综合实力与资质(15%);

(二)同类项目业绩经验(30%);

(三)项目团队专业水平(15%);

(四)代理工作方案与服务承诺(25%);

(五)代理服务费报价(15%)。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沁水县应急管理局

(二)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498号

(三)联系人:张 凯

(四)联系电话:13593320226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沁水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特此公告。

 

 

   沁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