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 12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沁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356-318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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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四 至 |
不动产面积(亩) |
承包 年限 |
原林权宗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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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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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韩张顺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140521102007JP00110L00000001 |
沁水县郑庄镇东大村 |
杨树庄村集体土地 |
韩张顺个人林地,东大村集体土地 |
常家庄 |
孔必村集体土地 |
2797.43 |
1984年4月15日起至2034年4月14日止 (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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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韩张顺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140521102007JP00111L00000001 |
沁水县郑庄镇东大村 |
国营林场,柏山沟 |
双塘村集体土地 |
磨石沟 |
常家庄东边耕地 |
1895.55 |
1984年4月15日起至2034年4月14日止 (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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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沁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