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沁水县2020—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局部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征地制度改革要求,促进土地集约节约有序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4〕18号)等有关规定,我县编制了《沁水县2020—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局部调整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8日至1月21日,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1.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沁水县自然资源局,来信请注明"《沁水县2020—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局部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sgt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