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巧杏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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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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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晋(2020)沁水县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0012号 |
卢巧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140521001055GB00010F00040032 |
沁水县龙港镇新城社区丁香园小区4号住宅楼1单元1602室 |
公告单位:沁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