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沁一众创建材有限公司废石再利用技改项目、山西省沁水县天辅顺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56-3181556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三楼一号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西沁一众创建材有限公司废石再利用技改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西坡村东南95m处现有场地内 |
山西沁一众创建材有限公司 |
山西科润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技改后年产石子由45万吨降为20万吨,新增煤矸石水洗砂25万t/a,现有年产石子水洗砂产能不变(5万t/a)。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石子20万吨,年产石子水洗砂5万吨,年产煤矸石水洗砂25万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依托公司现有破碎、筛分工序,破碎、筛分工序产能不变,对现有制砂工序和洗砂工序进行改造。 |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在现有场地内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施工过程中主要为设备安装。设备安装不会产生施工废气和施工废水,会产生施工机械噪声和包装固废。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等,可分别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要采取一定的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对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将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包装,全部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不能回收的由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方消纳填埋。 (二)落实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受料坑、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后统一经过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厂房、原料库、成品库均采用全封闭厂房+棚顶喷淋装置+雾炮机。 (三)落实废水处理设施。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污泥浓缩机+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全部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内设置垃圾箱,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其统一处置。全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封闭收集、袋装贮存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该项目污泥袋装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设备;高噪设备采取防震、减震措施等,保证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专门的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影响预防、监测和管理工作,做到在生产过程中可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生产对水环境的影响,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所诱发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
|
2 |
山西省沁水县天辅顺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郑庄镇庙坡村西北710米处(顺世达铸造厂内) |
山西省沁水县天辅顺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
晋城荣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项目占地7000m2,建设内容为租赁顺世达铸造厂内闲置厂房,新建1套HZS180型搅拌楼、配套粉料罐及其它配套设施。建成后规模为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 |
(一)施工期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防止施工对周围大气、水和声环境造成影响,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影响进行恢复和补偿。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房轻钢结构全封闭,骨料堆存区顶部安装喷雾抑尘装置。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砂石骨料入料口三面围挡,一面悬挂有软帘,采用密闭皮带走廊输送物料,在骨料仓顶部设置集尘口,骨料仓下方落料点全封闭设吸尘管,与入料口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搅拌楼进行全封闭,搅拌机入料口设封闭集尘罩,一侧为皮带进料口设置软帘,集尘罩顶部风管接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17米高排气筒排放。各筒仓仓顶全封闭,上部留设呼吸孔,呼吸孔处分别配备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分别经26米高排气筒排放。装卸区设移动式雾炮机,对装卸过程喷雾降尘;输送皮带封闭,车辆出厂前进行冲洗,进出厂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封闭运输。 (三)落实废水处理设施。厂房出入口设洗车平台,配套建设一个15m3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经沉淀、搅拌、压滤后排入清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中的沉淀物要及时清理,以保证沉淀效果。在厂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座4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在厂区内布设排雨水沟,含尘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等,不外排入地表水体。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沉渣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混凝土试验块集中收集后外售周边制砂或采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混凝土渣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购低噪环保设备,加强日常维修保养,产噪设备设独立底座、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运输车辆途经村庄路段限速禁鸣。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固废均得到了有效安置和处理,大气污染物中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有区别的原则设置防渗措施。危废贮存点、外加剂罐周围重点防渗,对洗车平台配套三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池、旱厕、砂石分离器配套水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他区域一般硬化。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