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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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沁水县城供热站新建及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10 发布机构: 工作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沁水县城供热站新建及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56-3181556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三楼一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1

沁水县城供热站新建及扩能改造工程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

沁水县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

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1、扩容换热站

桃园供热站、柳庄供热站、定都供热站三个供热站进行扩容改造,分别增加27M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各增加供热能力20万㎡;同时,考虑原站内设备老化严重,故障率高,对3个供热站内原循环泵、软水设备、燃气调压柜全部换新;

2、新建供热站

国华村西侧设计建设一座集中供热站,供热站内设计27MW燃气热水锅炉,并配套循环系统、补水系统、燃气系统等,供热能力约20万㎡;在宣化社区侯月铁路附近设计建设一座分布式供热站,设计安装22.8MW集箱式供热机组,供热能力约8万㎡;在梅苑社区戏台东侧院内设计建设一座集中供热站,供热站内设计37MW燃气热水锅炉,并配套循环系统、补水系统、燃气系统等,供热能力约30万㎡;在杨疙瘩片区原篮球场处设计建设一座集中供热站,供热站内设计37MW燃气热水锅炉,并配套循环系统、补水系统、燃气系统等,供热能力约30万㎡;

3、新建换热站

国华、梅苑、北和3新建供热站服务区域内负荷分散,供热半径较大,无法通过直供满足全部用热需求,因此将这3座供热站供热区域按供热半径500m进行划分,在划分的各区域内选址建设换热站,共建设8座,其中国华站新建3座,梅苑站新建2座,北和站新建3座;

4、供热管网

1)桃园供热站、柳庄供热站、定都供热站本次进行扩容,扩容后供热范围与现有的供热范围一致或相邻,因而利用旧供热管网,只在到新供热区域重新铺设连接管线,能满足新增供热面积冬季采暖需要。

2)宣化社区供热区域用户直接接供热站,不设换热站及一次供热管道;供热站出站管分别向东、西两个方向敷设供热管网;东侧供热主管网管径DN200mm,长度约300m;西侧供热主管网管径DN250mm,长度约150m

3)国华供热站一次管网由国华村供热站出站后,向北穿越沁樊线,采用DN400mm管径,长度约150m;在沁樊线北接三通,一路向东铺设至1#换热站,采用DN300mm管径,长度约200m;一路向西敷设至新村2#供热站,采用DN350mm管径,长度约400m;再由2#站外主管网向北敷设至监狱旁3#换热站,采用DN300mm管径,长度280m

4)梅苑供热站一次管网由梅苑社区居委会东侧供热站出站后,一路向东沿坪曲线敷设至设在张家坡的1#换热站,管径DN300mm,长度500m。一路向北敷设至设在东庄的2#换热站,管径DN250mm,长度400m

5)北和供热站一次管网采用DN400mm管道由杨疙瘩篮球场新建的供热站向南至坪曲线,长度150m,然后分别向3座换热站敷设管道。分支管均采用DN300管道,一路向西沿坪曲线敷设200m至设在北山小区附近的1#换热站,承担北山、碧峰及周边区域供热;一路向东沿坪曲线敷设300m至设在前坪小区附近的2#换热站,承担铁路北侧及前坪小区周边区域供热;一路向东南敷设180m至设在龙岗小区附近的3#换热站,承担龙岗路周边区域供热。68座换热站建筑由社区修建,换热站设备及二次供热主管网由本项目建设实施。二次供热主管网管径根据供热面积选用DN300~50,长度共约10690m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针对施工扬尘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供热站、换热站、管道开挖施工时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等;针对施工设备评价要求选用先进的施工设备,保持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施工设备待机时间,降低施工车辆在场区内的停留时间;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需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的有关规定,进出施工场地需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燃油需购买达到国家阶段性质量标准的产品。

运营期各锅炉燃用净化后的煤层气,购置的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水冷预混燃烧),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运输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用于工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运营期:生产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沁水县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直接排入沁水县城市污水管网。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屏障,降低人工噪声,加强施工管理。

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锅炉房进行全封闭,采用基础减震、隔声设备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弃土方、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全部送沁水县城填埋建筑垃圾场。

运营期: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回收;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后由山西特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带走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其他保护措施

为减少项目可能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评价要求企业对锅炉房采用一般混凝土硬化地面防渗;危废贮存点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7cm/s

6、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1)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土方集中堆放,采取临时苫盖,防止空气污染对行道树生长产生的影响;加强施工场地和出厂道路的洒水和清洁工作;2)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需进行恢复,项目所在区域以人为生态环境为主,施工结束后按周边环境进行生态恢复;3)散装物料的堆存要采取防雨、防尘措施,设置临时工棚等措施;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宣教工作。

运营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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