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锅炉供热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56-3181556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三楼一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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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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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MW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锅炉供热一体化项目 |
沁水县嘉峰镇潘庄村寺河煤矿东井区东五盘区风井场地内 |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分公司 |
山西一佳诺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689.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安装1台7MW的低浓度瓦斯安全燃烧蒸汽供热一体化锅炉设备及配套管道(供热锅炉额定功率为7MW,供热管道地埋和架空铺设长度均约200米,管径DN200;瓦斯管道铺设长度约250米,管径DN500),为潘庄风井西南侧的潘庄职工宿舍供热。 |
(一)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管线施工实施分段开挖、分段填埋、快挖快填的施工工艺,土方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施工期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雨污分流,对区域地表水及地下水基本无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送至当地政府制定的建筑垃圾堆弃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废水处理设施。锅炉排污废水、软化系统排污废水和检修除垢废水排入厂区收集池,定期由罐车送至寺河煤矿矿井水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瓦斯过滤产生的灰尘统一收集后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设备;高噪设备采取防震、减震措施,安装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源头控制即项目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环评保护措施及管理办法进行防控,事故状态下,一旦发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分区防控即按照根据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全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点)、一般防渗区(锅炉区、收集池)和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按照不同分区采取防渗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