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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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西一线沁水站危废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14 发布机构: 工作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西一线沁水站危废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月14日-2026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56-3181556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三楼一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一线沁水站危废贮存库建设项目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小岭村东900m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山西博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西气东输一线沁水站现有厂区内建设,关闭现有危废贮存库,新建116.8m2整体橇装式危废贮存库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现场遗留的土方全部用于回填,不得排弃,回填后及时对裸露地面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库全封闭,危险废物采用合适的包装形式,对产生挥发性的危险废物均采用桶装加盖密封,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物逸散;库内设置风机和活性炭过滤装置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危废贮存库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设置泄漏槽和废液收集池,地面基础、废液收集池均进行防渗处理,设置贮存场所标志、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标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各类危险废物分区贮存,并且避免危险废物与不相容的物质和材料接触;危险废物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管理台账并保存,做到及时收集、分类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转移。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防渗严格《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