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云首河酒业年产300吨白酒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56-3181556
通讯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三楼一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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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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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首河酒业年产300吨白酒生产加工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固县乡云首村 |
山西云首河酒业有限公司 |
山西中政国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沁水县固县乡云首村内,项目总用地面积4605m2,总投资38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生产加工白酒300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规定;运营期,产臭设施加盖封闭,建设一套1000m³/h除臭生物滤塔,通过风机将臭气收集进入除臭生物滤塔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站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各污水经“预处理+水解酸化+厌氧+缺氧+好氧+沉淀+砂滤+消毒”处理达标后,运至嘉峰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应避免多台机械同时作业、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运营期采取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吸声材料、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酒糟及时外售处置,污泥、废石英砂、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密闭包装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危废贮存点、酒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生物滤塔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基础防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