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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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嘉峰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春运”期间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的通知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春运”期间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09 发布机构: 嘉峰镇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春运”期间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的

通  知

各行政村:

2026年春运从2月2日(腊月十五)开始,至3月13日(正月廿五)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春运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出行通畅、有序,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拥堵和特重大交通事故,为群众节假日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春运”期间,要求全镇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点)全面启动,交通安全劝导员全员上岗,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

二、各村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劝导员在辖区人流、车流较大路段、村口、平交路口集中开展劝导、纠违、宣传工作。

三、劝导员要统一着装,坚持理性、平和、文明劝导原则开展工作。重点劝导农摩车违法载人、两轮摩托车骑乘多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大喇叭”、微信、传单、条幅等宣传方式,营造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家喻户晓。

五、春运结束后于3月1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启动劝导站、投入劝导员、动员村干部及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元宵节文艺汇演车队登记表等工作情况书面报镇政府交通站(206室)。

附件:

1.“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大劝导开展情况汇报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检查登记表

3.嘉峰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登记表

4.嘉峰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5.嘉峰镇元宵节文艺汇演车队登记表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