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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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嘉峰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沁水县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26〕8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沁水县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 2026-03-05 发布机构: 嘉峰镇

沁水县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村、各涉林单位:

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特险期,气温快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将全面展开,火险等级持续攀升,加之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接踵而至,防灭火压力持续增加。为切实筑牢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六个能力”的若干措施》等相关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2026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村级林长+护林员”、机关干部包片、包村为基础,建立村干部(党员)包组、包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网格化管理台账。以火源管控、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应急处置、火场管理“六个聚焦”为抓手,以“严防、早知、快处”为重点,切实补齐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短板弱项,全力守住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底线。

    二、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坚决杜绝等级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下。马庄、豆庄、嘉峰、秦庄、长畛5个村要在以往的林草管护中,汲取经验、查漏补缺,有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加大卡点、巡护、违法作业等管控力度。重点对穿林线路、入山入林作业人员、清明祭祀、五一假期等时段严加管控,对人员逐一排查、登记、上报;严格责任划分,卡点重在排查登记,严禁一切携带火种入山入林;巡察人员重在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上报;村级分管干部重在带头落实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哪个方面、哪个环节有漏洞,出现问题,各自领责。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制,筑牢责任防线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镇机关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党员)包组、包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包地块责任体系。各涉林企业要落实好林区施工人员及所属穿林线路防火主体责任。

各村要结合换届选举,同步做好防灭火工作交接,及时更新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人员,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断档。

(二)聚焦火源管控,严管野外违规用火

1.强化重点区域管理

各村要聚焦“看好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守好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管好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工作要求,在重点林区、重要地段、关键部位及所有入山入林路口设立并规范运行森林防火检查站。每个检查站安排至少两名检查人员(着红马甲、袖章等明显标识),规范配置“五要素”(张贴《封山禁火令》、设置火种收缴箱、配备金属探测仪器、印制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和登记台账,配备防火小喇叭和必要的灭火工具),严格执行“六步法”。按照“一停”“二讲”“三问”“四查”“五扫”“六放”工作流程认真履职(一停:所有过往车辆、人员止步接受检查;二讲:向过往车辆、人员讲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三问:询问过往车辆及人员去向;四查:查过往车辆及人员是否携带打火机、香烛、纸钱等火源火种;五扫:过往车辆、人员逐一扫“防火码”并核实信息,不具备扫码条件的进行实名登记;六放:检查核实后放行通过),携带的火种一律收缴代为保管。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地带烧荒燎塄、焚烧秸秆、焚香祭祀、燃放鞭炮等一切违规用火行为。马庄、豆庄、嘉峰、秦庄、长畛5个村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立检查站。

2.严控人为火源

充分发挥护林员、网格员、村级巡查人员作用,从严管控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生活用火、生产用火等各类火源,建立重点特殊人群、牛羊牧工、坟头墓地、林区重点目标管理台账。严格落实老人、儿童、痴呆聋傻哑特殊人群的双重监管制度,确保特殊人群监管24小时不断档、无盲区,严防其违规用火玩火。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联系民政部门予以收容遣返,严防其在林区留宿过夜、用火取暖。

3.严控重点时段

春耕春播时期,要加强对林边、林中小块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村为单位对林边、林中小块地进行排查,建立《农林交错区耕地春播进度台账》,准确掌握小块地的耕种进度和农户活动信息。“清明节”期间,对辖区内林中林缘坟主、坟头逐一摸排登记,适时掌握返乡祭祀日程,落实专人蹲点监督,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严防祭祀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五一”期间,旅游踏青人员大幅增加,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登记,严格控制一切火种入山,从源头上消除火险隐患。

4.加强作业审批管理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确需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开展野外作业、野外用火、勘察、爆破等活动的作业单位,须在县行政审批局取得许可,在镇林业站备案,方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指定专人负责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凡未取得用火许可的,一律不得在林区动火作业。村级要加强林区施工企业监管。

(三)聚焦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要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发挥带头宣传作用。各村两委干部、护林员、村级巡查人员要着迷彩服、佩戴森林防火红袖章开展护林防火工作,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向村民宣传防火禁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二是要发挥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的作用。一方面各村要组织力量把春季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发放至每家每户,并逐户签订春季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责任状。各村要在入山路口、各自然庄、重要交通沿线、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悬挂护林防火横幅,悬插防火旗,并利用村内大喇叭广播警示案例;护林员要充分发挥摩托车车载小喇叭作用,边巡查边宣传。林业站要充分利用防火宣传车辆加强巡查;另一方面,要利用好村级微信群等线上媒体,发挥线上媒体宣传便捷、高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要发挥警示宣传的作用。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和非法使用“电猫”猎捕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对以往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广播、张贴处罚通告等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起到警示震慑作用。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野外用火的严重后果,提升防火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的相关规定。

(四)聚焦风险排查,提升隐患治理能力

1.持续深化“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

    要认真落实《“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涉林企业要对林(草)地及边缘200米范围内和道路绿化带及边缘50米范围内的输配电线路通道、输配电设备本体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线路设备结构安全性隐患和缺陷,及时发现输配电线路及附属设施老化等隐患问题;核查线路设备建设和施工用火合法合规性(输配电设施建设使用林地、草地等手续办理情况,电力施工用火审批情况),排查线路设备与森林草原的安全距离不足、交叉跨越等隐患;在林区私接、乱拉电线等非规范性施工导致线路起火等问题,消除输电线路同林木相接打火隐患。各村重点排查高风险区域内输配电线路设施周边可燃物载量大、清理不到位,临近防火设施损坏;输配电线通道林地种植超高树木;电力通道内及周边存在的焚香烧纸、秸秆焚烧、计划性烧除等野外火源隐患。

供电所、煤矿、煤层气、光伏等涉林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科学规划施工区域,加强设施运行环境清理隔离与安全巡查;按照《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设施巡检制度(试行)》《晋城市涉林能源企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输配电线路老化、设备短路、树线矛盾等隐患,及时更换老旧线路,建立“问题-整改-销号”闭环处置机制,确保“林电共安”。对整改不到位、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通报曝光并严肃追责问责。

2.持续巩固“五清”隐患治理成果

及时查缺补漏,全面整改去冬“五清”工作遗留问题,重点关注林中林缘小地块、防火隔离带等区域,发现一块,清理一块,确保春播前高质量完成清理任务,防止因农事用火和生产生活用火等造成森林火情发生。省、市、县将对清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凡是发现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清理不到位的,一律从严问责。

(五)聚焦监测预警,实现火情早发现

1.夯实瞭望台基础

针对我镇马庄瞭望台,作为“次重点”等级,按2名人员配备,实行“早6晚10”工作制。林业站将采取“电话视频抽查、实地突击、定位打卡”相结合的手段,确保瞭望员在岗、在位、在状态。

2.加密巡护频次

各村要进一步明确、细化护林员(包括村级巡查人员)的管护责任区,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防火期内,护林员每月巡护天数不少于25天,特险期全天候巡护,3天内必须对管护责任区实现全覆盖巡查1次。通过定点打卡、巡护轨迹、巡查日志、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确保巡护质量,确保每一片林区都有人管、有人巡。对未按规定巡护瞭望、迟报、漏报的护林员、瞭望员严肃追责问责。

3.严格基层干部责任要求

各村新接任干部,通过学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晋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工作手册》《沁水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森林草原防灭火基本常识、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通过由老护林员带路,踏勘辖区林区边界、水源地,走一遍责任区,确保熟悉村情、林情、路情。支村两委干部特险期内要全天候在村,把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六)聚焦应急准备,严守值班纪律

1.加强半专业扑火应急能力建设。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满员运行,集中管理,采取“定点驻守+动态巡护”的模式,平战结合,带装巡查,熟知辖区内的村情、山情、林情、路情,及时发现并处置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接到应急救援命令迅速赶赴火场。

2.建立“向导机制”

一旦火情位置确认,属地行政村必须立即启动向导机制,定点布控,在通往火场的沿途主干道、岔路口,迅速布设明显标识,形成清晰的“火场通道”;或在每个关键路口安排熟悉地形的干部或群众等,分段接力,专人指挥,确保扑火车队不迷路、不停车、不犹豫,直达火场核心区。

3.物资储备配齐配强

二号工具、水壶等“轻装备”要补足数量,决不能出现“有人无枪、有枪无弹”的现象。各行政村要按照二号工具不少于20把、铁锹不少于30把、水壶不少于50个(满水放置)的标准,建立村级物资储备库,确保随手能拿、随时能用。

4.严肃值班纪律

护林员、瞭望台人员要坚守岗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的现象发生。各村、各涉林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高度警觉,坚守岗位,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信息畅通。各包片、包村干部要深入所包村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遇大风天气、春耕春播、清明、五一等特殊时段要驻村防火。

进入森林防火期,要加强督查检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配合镇纪检,深入各村,督查检查各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严防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要第一时间上报,凡因迟报、瞒报、漏报或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推诿塞责等贻误扑火战机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镇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356—7082010)


附件:

1.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告知书

2.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

3.村与户护林防火责任状  

4.村与“八种人”护林防火责任状

5.嘉峰镇     村农林交错区耕地春播进度台账

6.嘉峰镇     村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点人群登记表

7.入山人员信息登记表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