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37/2026-0001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峰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峰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26〕9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峰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16 发布机构: 嘉峰镇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峰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印发《嘉峰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峰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扑火预案。

    一、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镇森林防火指挥办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嘉峰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总 指 挥:丁  杰(党委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张  雷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赵建国 (镇人大主席)

              王俊锋 (镇党委副书记)

              梁  波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铁梅(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田  浩(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李强 (镇政府副镇长)

李卫明(镇四级调研员)

魏淑芳(镇一级主任科员)

翟江育(镇一级主任科员)

常二强(镇科级干部)

李健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卫立群(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霍鹏云(嘉峰中心派出所所长)

张海军(嘉峰交警中队中队长)

孙 杰  (嘉峰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 焱  (镇党政办主任)

各村党组织书记                                                                                   

指挥部下设五个应急组和一个办公室

扑救组:前线指挥

丁  杰  联系电话:13653569111

张  雷  联系电话:18636493035

后勤保障组:赵建国   联系电话:13935653238

魏淑芳   联系电话:15535680258

交通疏导组:常二强   联系电话:13935689811

张海军   联系电话:13935651973

医疗救护组:张铁梅   联系电话:13096552966

孙 杰    联系电话:14703568897

事故调查组:梁 波    联系电话:18635626009

霍鹏云   联系电话:13935630183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值班电话:0356-7082010,办公室主任:张  雷  18636493035

    2、工作职责

    总指挥根据火情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制定火灾实施方案,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总体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同时负责向上级报告相关扑救情况。

(1)扑救组:根据火灾现场情况紧急设定临时前线指挥部阵地,前线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并组织实施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及时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

扑救组长:前线指挥

丁  杰(13653569111)

副 组 长:张  雷(18636493035),协助总指挥抓好全镇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全镇各村抢险扑火队伍的组织培训和抢险工作。

(2)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物资、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后勤保障组长:赵建国(13935653238)

副   组   长:魏淑芳(15535680258)

成        员:杨  焱(18203413680),负责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等物资供应。

张美芳(19903563430),负责组织协调灾民的转移、安置,做好灾民生活协助。

(3)交通疏导组:负责疏导整个通往火情现场的道路清障工作,并负责调动向导在指定路口进行路线指引。

交通疏导组长:常二强(13935689811)

副   组   长:张海军(13935651973)

成        员:胡耀沣(18235639844)

各村交通协管员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医疗救护组长:张铁梅(13096552966)

副   组   长:孙 杰 (14703568897)

(5)事故调查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排查、询问以及相关证人的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理、移送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组  长:梁  波(18635626009),负责全镇森林防火案件中,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副组长:霍鹏云(13935630183),协助指导开展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惩故意纵火烧山的犯罪分子,维护重大火灾的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畅通。

(6)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森林火警电话(0356 -7082010)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3、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72 小时以上,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四、森林火灾扑救

    1、扑火队伍

第一梯队:镇政府半专业队和企业应急小分队的30 人组成的半专业扑火队,镇半专业队队长由林业站站长张江朝(18135218881)担任。

第二梯队:县森林消防大队。联系人:赵宝慧(大队长, 18803567587)。

第三梯队:火灾现场发生的所在村和相邻最近的村委、企业组成,一般由防火办公室协调组织,由支部书记或企业联络人担任队长,各组织一支不少于20人扑火队伍。

第四梯队:其余各村抽调的增援力量,人员数量根据火灾情况而定。各村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抽调力量。

    2、扑火物资准备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各村、企业储备足够的常用扑火机具及装备,储备标准为能最低限度保障辖区内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及时进行检查、维护。扑火工具不足时,由镇政府根据需要购置或向社会征用。

    五、具体扑救要求:

    1、所有火灾现场人员一律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动,严禁任何人不经总指挥同意瞎指挥,如果因此造成现场扑救工作被动和失败,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发生火情时,村党组织书记要尽快组织扑救力量到达着火点,并在重要路口设置向导、引导增援力量快速赶赴着火点,向导要熟悉山情、确保队伍带的进、撤的出。

3、各方扑救力量在接到指挥部总指挥命令后要立即出动,及时扑救,降低损失。特别是现场指挥在扑救工作中要保证人员安全,做到安全第一,扑火第二。 

4、在火灾发生后,邻近的村委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出动,共同作战,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如因协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5、所有现场指挥人员及所有扑火力量一定要团结一心,齐心协力,扑救火灾,争取短时间,高效率将火灾彻底扑灭,严禁在扑火中有畏战、 厌战和阻挠扑救的声音,一经核实,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6、火灾扑灭后,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要认真做好清理余火的工作,严防死灰复燃,要明确责任,凡因死灰复燃,酿成更大灾情的,将加重追究责任。

注:本扑救预案自2026年3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