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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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嘉峰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嘉峰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嘉政字〔2026〕1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关于印发《嘉峰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31 发布机构: 嘉峰镇

关于印发《嘉峰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集体经济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巩固2024年以来整治成效,特制定《嘉峰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嘉峰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嘉峰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沁农办发[2026]7号文件关于印发《沁水县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整治突出问题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两手抓,查漏补缺排查整改突出问题,不断提升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二、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

(一)紧扣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整治。持续聚焦集体经济组织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以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排查整治,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强化对账销号。

(二)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深入排查因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虚构经济活动等导致的集体经济收入不实问题;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肃惩治集体经济收入“注水”,“过账”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整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到村未落地问题。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要求,对于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但尚未纳入集体资产台账的帮扶项目资产,要按照规定做好权属和价值确认,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交程序,并有序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重点排查误录、重录、少录资产等问题。

三、紧盯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一)开展清产核资、做好工作交接(2026年4月15日前)。

1、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以此次农村换届为契机,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清查:一、权属不清的资产,二、县级以上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包括扶贫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三、尚未登记入账的资产,四、机动地(以去年土地延包的最终数字为依据), 五、可利用的空闲地和闲置集体资产。

2、建立并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各村要在2022年建立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基础上查漏补缺,重新核实并完善,该补全的补全、该核销的尽快核销。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真正做到底清数明。

3、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村要成立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由支部书记和理事长担任的双组长制,成员由监委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村委及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等成员组成,工作量大的村可抽调其他人员,确保4月15日前完成。

4、因地制宜、科学安排。一是各村要结合2026年3月底的账面数据,参考全国资产监管系统导出的数据进行清查,同时,做好台账的变更和完善。二是集体机动地要以这次土地延包为契机,以去年的土地延包信息公示表为依据,结合图斑和实际进行排查,以第三方实测结果为准。三是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资产处置和账务处理,并认真填报沁水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二)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协调配合推进(2026年4月30日前)。

清产核资后,原村民委员会代使的相关经营管理职能及原登记在村民委员会名下的集体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内部往来等,一并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实行党支部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推进的工作机制。

1、村级资产移交工作。村委会报账员要把所有账务结转到3月底,并按要求填报沁水县村级资产移交表进行移交。

2、编制2026年的收支预算。2026年的收支预算全部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组进行编制,村委不再编制预算,预算执行新的“四议两公开”一审核程序:“四议两公开”为支部提议、支部会理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成员(代表)会议决议。2026年年初预算已通过的村重新走“四议两公开”一审核程序。

(三)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2026年5月30日前)。

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对新一届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农村会计(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四)因地制宜盘活闲置集体资产资源(长期坚持)。

1、对村内闲置的集体资产资源建立台账,制定盘活利用方案。通过自主经营,出租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2、进一步推动集体机动地、四荒地、建设用地等经营性资产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

四、优化举措确保整治实效

(一)坚决压紧压实整治责任。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推动、亲自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指导调度,一抓到底,农经、财政、农业等涉农岗位人员,承担所负责的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镇纪委、经管站要定期调度整治进展,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村进行约谈通报。

(二)化解信访问题办好民生实事。将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与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相结合,把化解信访“三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整治突破点,以信访化解检验整治成效,实现集体“三资”领域信访量特别是重复信访量明显下降。

(三)健全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要把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又要着眼长远,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治理,指导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公开,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附件:

 

嘉峰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

 

为把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特成立嘉峰镇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丁  杰  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    赵建国  人大主席

王俊锋  党委副书记

梁  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铁梅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田  浩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李强  副镇长

张  雷  副镇长

李卫明  四级调研员

魏淑芳  一级主任科员

翟江育  一级主任科员

常二强  科级干部

李健强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卫立群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杨  焱 党政综合办主任

田恒宇  纪委副书记

张沁蒲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卫胜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各包村干部、各村党组织书记、监委会主任、各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

工作职责: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组织落实,问题排查整治,问题线索移交,配合上级督导检查,做好经验做法总结宣传,信息舆情引导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翟江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沁蒲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