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嘉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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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嘉峰镇 成文日期:
标      题: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五一”节假日期间开展交通安全 大劝导的通知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26〕1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五一”节假日期间开展交通安全 大劝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23 发布机构: 嘉峰镇

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五一”节假日期间开展交通安全

大劝导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全面做好我镇“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出行通畅、有序,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拥堵和特重大交通事故,为群众节假日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全镇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全面启用,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为保障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五一”期间,全镇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点)全面启动,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全体上岗,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

二、各村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劝导员在辖区人流、车流较大路段、村口、平交路口集中开展劝导、纠违、宣传工作。

三、劝导员要统一着装,坚持理性、平和、文明劝导原则开展工作。重点劝导农摩车违法载人、两轮摩托车骑乘多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各村利用“大喇叭”、微信、传单、条幅等宣传方式,打造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让交通安全工作真正走进家家户户。

六、“五一”假期结束后于5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启动劝导站、投入劝导员、动员村干部及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等工作情况书面报镇政府交通站(206室)。

 

附件:

1.“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大劝导开展情况汇报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检查登记表

3.嘉峰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登记表

4.嘉峰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嘉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