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要求及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1+7+2”工作要求,全面清除林地边缘可燃物,彻底消除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决定在全乡开展森林火险“五清”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细落小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1+7+2”工作措施,积极探索“五清”新型清除模式,彻底消除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全力维护林草资源和生态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秋收后入冬前的农闲时节,按照“宜还则还、宜清则清、宜疏则疏、堵疏结合”的原则,集中清理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的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探索新型清除模式,在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50-100米范围内形成一条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防止生产、生活用火失控蔓延至山林。
三、行动时间
2025年10月份至2026年2月份。
四、主要措施
(一)集中有序开展。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规划,有的放矢,合理划分责任区,有组织、有计划,集中力量清除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50-100米范围内及林区道路两旁的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林与地、林与路、林与村之间打造一条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阻止生产生活用火蔓延至山林。
(二)把准“五清”关键。一是抓住关键区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思路,盯住“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看好“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严查“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着重关注林农交错区、林中林缘地带的小块地、背阴地、弃耕地和沟口、路口、田边、路边、山庄卧铺等重点区域的可燃物清理。二是抓住关键节点。10月份底全面铺开;11月底完成80%的清理任务;12月底基本完成“五清”任务,整体进度达到95%以上;乡林业站根据各村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力争2月底前彻底清理到位。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内,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行为,必须做到地内不见一处用火迹地、野外不见一点星火冒烟。
(三)实行清单销号。各村要全面摸清本辖区范围内“五清”区域底数,逐一编号、上图、落实责任,尤其要压实“五清”关键区域的责任。乡包村包片干部要亲自参与制定所包村(片)“五清”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亲临一线指导开展“五清”行动,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探索新型清除模式。在历年“五清”行动传统模式基础上,各村要积极探索新型清除模式,有效整合农机大户、挖机铲车等大型设备力量,在林缘开挖不少于6米宽的隔离带,通过喷洒除草剂等措施巩固隔离带成果,阻止地表过火蔓延;要有效整合秸秆还田、深松整地、机械化保护性耕地等相关政策,统筹资金,提升效能。充分发挥行政统筹优势,集中人员、设备统一开展可燃物清理、隔离带开挖等“五清”行动。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计划性烧除,要对点烧区域地形特点、天气状况等因素进行充分的分析研判,制定计划烧除方案,在获取野外用火许可后,方可分片区、分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烧除。要充分发挥资金政策叠加优势,让秸秆“变废为宝”,疏堵结合,实现1+1﹥2的清除效果。要将森林火险“五清”行动与乡防火阻隔体统建设相结合,打破林缘地带“五清”年年干、隐患年年在的困境,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最终达到“一清清三年、三年清一遍、五年成闭环”(第一年清除,后几年维护,五年完成清除任务,切实形成一条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的理想效果。
五、职责分工
乡政府要及时召开“五清”行动动员部署会,把任务分解下去,进一步明确职责,划清范围。以片、以村为单位,因地制宜汇聚“五清”力量,有条不紊地开展清除工作。整合半专业队伍、护林员,聚焦林与地、林与庄、林与路之间等重点部位开展“五清”;整合国有林场、涉林企业等力量,协助开展“五清”;整合农机大户、挖机铲车等力量,在林缘开挖隔离带;调动支村干部、驻村干部、乡镇干部等到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五清”进度和质量。
各行政村要根据乡政府的统一安排,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分片区、分阶段、分时段试点性清除可燃物,在林地边缘形成一条安全闭合的隔离带。
乡半专业队伍要按照分片就近的原则,积极协助各村做好“五清”工作;严阵以待,保证灭火机具处于良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充分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
六、验收办法
(一)“五清”标准:秸秆要粉碎旋埋或离田,根茬要旋埋或离田,蒿草茬要控制在5厘米以下,落叶不出现成堆、成片现象。隔离带宽度不少于6米,清除蒿草,能起到防止地表过火蔓延的作用。
(二)验收方式:“五清”行动结束后,按照“村级自查、乡政府复查、县级抽查”的办法进行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三)资金使用:“五清”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五清”人员的工资、补助、油料、工具和运费等,确保专款专用。
(四)统计方法:按任务完成率进行兑现,计分权重及合格率办法具体如下:
1、五清类型权重:清除区中的秸秆占30%、根茬占10%、地塄蒿草(或隔离带质量)占40%、枯枝占10%、落叶占10%。
2、任务完成率计算办法以加权平均计算办法计算。即:先计算各清除类型的合格率,再将五率相加,即为总合格率,总合格率亦为任务完成率。
3、乡政府的各类型任务清除完成率按各村验收的结果加权平均计算。
(五)资金兑现:
1.各村要积极筹措资金,逐年扩大“五清”范围。“五清”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所下达任务面积。
2.合格率低于85%的不予兑现“五清”补助资金。
3.凡本村“五清”存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兑现“五清”资金。
4.因“五清”隐患治理不到位,引发火情事故者,全额扣发该行政村本年度“五清”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清“五清”意义。“五清”隐患治理行动是消除森林草原火险隐患、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重要抓手,是为基层排忧解难、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五清”工作作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任务来抓,抓实在抓到位。
(二)保障措施,确保质量达标。10月底前,全面摸清本辖区范围内“五清”区域底数,逐一编号、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五清”阶段性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序时推进“五清”工作。
(三)加大督查,强化责任落实。乡林业站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五清”工作不认真、未达序时进度、未按标准清除的行政村,将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惩戒措施。凡“五清”工作不彻底、验收不达标的村,不予兑现“五清”补助资金。若因“五清”隐患消除不彻底导致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事故发生的,将全额扣发“五清”经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