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21012445090F641/2026-0001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郑村镇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切实做好“春耕春播”“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郑政发〔2026〕12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4月16日 |
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春耕春播”“清明节”期间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清明将至,气温回升较快,春耕春播、进山踏青、祭祀等活动日益增多,加之林下、林缘可燃物堆积等不利因素,野外火源管理将进入最复杂、最紧要、最关键的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耕春播”“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树牢底线思维、强化极限思维、打破惯性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实,以实际行动确保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平稳。
二、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预防措施
各村要在关键地段及重点入山入林路口设置防火宣传检查站卡,严格执行“五要素”“六步法”,配备金属探测仪、宣传喇叭、火种收缴箱、张贴封山禁火令,佩戴防火检查标识,逐车检查逐人登记,收缴火种,杜绝火种入山。清明节前期,各村要对辖区内林中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的所有坟主、坟头逐一摸排,明确坟头位置、祭祀日期、坟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落实专人监管。要对祭祀活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焚香烧纸等现象发生,特别是对危险时段、重点人群,要落实专人蹲点监督,待祭祀活动结束确认无隐患,监督责任人方可撤离。春耕春播时期,各村要以村为单位对林边、林中小块地进行排查,建立农林交错区耕地春播台账,准确掌握小块地的耕种进度和农户活动信息。同时,要求各村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控山上小块地野外违规用火,杜绝乱烧乱燎现象发生,扭转种地前烧根茬、烧秸秆、燎塄等陋习。
三、大力宣传教育,引导文明祭祀
各村围绕森林防火宣传月和宣传周等活动,突出清明、春耕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天气,深化敲门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车辆、宣传喇叭、防火视频等形式,深入林区、山庄窝铺开展防火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文明祭祀,鼓励鲜花、纸花祭奠,严禁烧纸、焚香、放鞭等使用明火行为发生,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尤其是要重点关注长期外出务工的还乡祭祖人员和耕种人员的动向;要针对林地、林缘200米范围内的坟主、地主,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的宣传,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
四、强化应急处置,科学高效灭火
各村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要掌握辖区内施工建设单位大型挖机、铲车、水车的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确保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能够随时调用。半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快速反应,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半专业队伍要带装巡查,熟知辖区内的村情、山情、林情、路情,及时发现并处置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接到应急救援命令迅速赶赴火场。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通畅
管护员要全员上岗,佩戴红袖章,携带铁锹、水壶、喇叭不间断进行巡查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林区内坟头和农林交错区耕地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和火情火点,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瞭望员要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瞭望,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早五晚十”(早上五点至晚上十点)工作制,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所在村护林员或向镇林业站报告。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省、市、县森防办通报的卫星热点信息,要认真核实,半小时内完成现地查验和信息反馈。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严防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
郑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