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林场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县关于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会议精神,科学研判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切实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2025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强化源头管控,深化系统治理,全面提升防灭火工作现代化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等级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底线。
二、主要目标
坚决杜绝等级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下,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责任体系,筑牢网格化防控根基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林长制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深度融合,织密镇、村两级林长+护林员责任体系。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导,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全覆盖。各行政村、林场要认真履职尽责,细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镇要与村、涉林企业,村与农户,村与企业,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要客观认识到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明晰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自觉,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行业监管,消除火险隐患。镇林业站要做好火灾预防、隐患治理、早期处置及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镇安监站要落实好煤层气、风电、光伏发电等涉林企业森林防火监管责任,统一调度全镇各级各类救援力量资源。镇农业站要加强全镇农业生产生活用火的管控工作,严防农事生产生活用火蔓延至林区。镇民政办要落实好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返工作。镇文化站要落实好旅游景区森林防火监管责任。镇畜牧兽医站要落实好牛羊牧工、林区范围内养殖户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镇郑庄供电所、苏庄供电所要加强穿林线路巡检,发生大风天气,要及时对穿越林区输电线路和林边村庄输电线路采取短时拉闸限电等避险措施,并安排人员巡查检查,确保不发生因疏忽大意造成的火情火灾事故。镇派出所与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及时侦破火灾案件。
3.完善包保责任机制。严格落实镇机关干部包片、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包山头,党员包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坟头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林长+护林员”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优势,明确管控职责,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量化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细化到山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防、项项有措施、件件有着落。
4.压实涉林单位安全责任。在林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属地政府、林场的联防联控,组建扑火队伍、补足扑火机具、备齐应急装备、加强隐患治理,提升火情事故处置能力。
(二)深化源头治理,提升风险隐患消除效能
1.强化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风险管控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检维护。郑庄供电所、苏庄供电所、煤层气企业、光伏、风电、煤矿等供(用)电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森林草原防火区输配电线路差异化运维措施作为一项常态化、长期化、标准化工作,按要求常态化开展跨林区线路日常巡检、带电检测,全面梳理“大档距”线路运维情况,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格按照《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设施巡检制度(试行)》要求,逐杆、逐线、逐瓶、逐台落实专人进行巡检,建立穿越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排查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大风干燥等特殊时期视情况缩短巡检周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输电线路下方(尤其是电杆下方)可燃物,尤其是电线杆和变压器下方的可燃物,要求对电线杆和变压器下方2米半径区域内不得有任何可燃物,严防因短路、断线、脱瓶等产生电火花、铝熔块落地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事故。
(2)强化行业部门监管,督促隐患整改落实。镇林业、安监和各村要根据《晋城市“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督促煤层气、煤矿、冶金工贸、风电、光电、林区养殖等企业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分类整治、常态化巡检,推动企业自查自改,筑牢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树线矛盾”、林牧区工矿商贸以及养殖和风光电企业电力设施存在的火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生态安全。
(3)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各村要全面掌握林下可燃物情况,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高风险区域输配电线路设施周边杂草、秸秆、枯枝落叶等的可燃物清理力度。定期开展宣传巡检,积极协调调动社会力量(特别是护林员、瞭望员、网格员)参与巡护,确保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推进可燃物“五清”专项行动
(1)科学划定清理区域,实施精准治理。聚焦“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集中力量清理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50-100米范围内形成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防止生产、生活用火失控蔓延至山林。
(2)合理安排时序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村要坚持“边收割边清理”“宜还则还、宜清则清、宜疏则疏、堵疏结合”原则,秋收后立即行动,从现在起全面铺开,11月底完成80%的清理任务,12月底基本完成“五清”任务,整体进度达到95%以上,以防大雪覆盖致使工作无法开展,给明年春季防火造成巨大压力,确保在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特险期前清彻底、清到位。
(3)摸清“五清”底数,实行清单销号。全面摸清本辖区范围内“五清”区域底数,逐一编号、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五清”阶段性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序时推进“五清”工作。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要亲自参与制定所包村“五清”工作方案,亲临一线指导开展“五清”行动,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4)统筹调配清理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有效整合护林员、网格员等力量,在林与地、林与庄、林与路等重点部位开展“五清”行动,蒿草茬控制在5厘米以下。有效整合农机大户、挖机铲车等大型设备力量,在林缘开挖不少于6米宽的隔离带,通过喷洒除草剂等措施巩固隔离带成果,阻止地表过火蔓延。交通便利、集中连片的地块可以通过机械化秸秆还田等方式集中清除。要将森林火险“五清”行动与各村防火阻隔系统建设相结合,打破林缘地带“五清”年年干、隐患年年在的困境,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最终达到“一清清三年、三年清一遍、五年成闭环”(第一年清除,后几年维护,五年完成清除任务,切实形成一条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的理想效果。镇林业站负责“五清”工作的全面指导、督查、验收。镇农业站和畜牧兽医站负责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回收在利用的技术推广、资金支持。各村要担当起“五清”工作的重任,切实做好林中林缘地块及林路、林村、林地之间的“五清”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机械+人工”方式,分批次、分区域、快速推进“五清”工作进度。各林场要尽快补充和检修扑火机具器械,主动作为,加强与驻地村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驻地村开展“五清”工作,确保“五清”有序进行。
(5)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提高使用效益。各村可将秸秆还田、深松整地、机械化保护性耕地等项目资金与“五清”补助资金捆绑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推动“五清”工作快速开展。
(6)严格督查验收标准,强化结果运用。镇林业站要加强对“五清”工作的督查考核,凡“五清”工作不彻底、验收不合格的村,不予兑现“五清”补助资金。对“五清”工作不认真、未达序时进度、未按标准清除的行政村,将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惩戒措施。若因“五清”隐患治理不到位,引发火情事故者,全额扣发该行政村本年度“五清”补助资金。
3.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行为
(1)全面开展摸排调查,及时发现处置隐患。各行政村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充分发挥“林长+护林员”的优势,组织护林员、网格员开展地毯式摸排,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电猫”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严防伤人和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消除森林火险隐患,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2)加强执法震慑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宣传《严厉打击使用“电猫”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号召全民检举揭发,重奖举报有功人员,让非法捕猎者无处遁形。镇派出所要闻讯而动、主动出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使用“电猫”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
(三)紧盯重点要素,强化火灾预防控制能力
1.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落实特殊人群监护措施。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特殊人群的双重监管制度,建立重点人群登记台账,确保特殊人群监管24小时不断档、无盲区。同时要收缴火种,严防其违规用火玩火。因特殊人群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火情者,严肃追究包保人员的责任。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联系镇民政办收容遣返,严防其在林区留宿过夜、用火取暖。
(2)强化护林员、瞭望员履职管理。各要对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进一步明确、细化,确保每一片林区都有人管、有人巡。督促护林员在森林防火期内严格按要求在责任区域内巡护,当好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的眼睛和耳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56-7030002)。加强对塔台瞭望员的管理,逐步完善塔台生活居住条件,配备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让瞭望员上得去、住得下、守得住。镇林业站要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违规野外用火,且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的护林员、瞭望员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3)严格基层干部责任要求。进一步强化包村包片干部的管理,明确监管职责,督促各行政村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村要加强对支村两委干部的管理,防火期内要全天候在村,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包保责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2.严管重点区域火源
(1)确保林缘地带清理到位。各村要将“五清”经费足额投到关键区域的清理工作上,在生产生活区与林区之间打造宽度不低于6米的安全闭合防火隔离带。
(2)加强墓地坟头火源管控。各村要对辖区内林中林缘坟主、坟头逐一摸排登记,建立台账,祭祀期间,适时掌握返乡祭祀日程,落实专人蹲点监督,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严防祭祀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3)严格入山路口检查登记。密集林区、旅游景点、进山入林通道、林田路交错地带、穿林道路两侧等都是重点防范区域。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重点林区、重要地段、关键部位、入山入林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卡),严格按照“五要素”“六步法”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扫码入林工作制度,严禁任何车辆和人员携带火种入山。
3.把握重点时段防控
(1)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力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各村要增派人手,严格执行扫码入林制度。严管入山入林人员和特殊人群,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全力确保林草资源安全稳定。
(2)强化“寒衣节”祭祀时段管理。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引导本地群众及返乡人员采用献花等文明方式祭祖,要求林中、林缘200米范围内的所有坟主签订《文明祭祀安全保证书》,坚决杜绝因焚香、烧纸等行为引发森林火情火灾事故。
(3)紧盯早晚重点时段巡查。各村要重点抓好早上8点前、晚上6点后空档期的巡护、瞭望,严防林农利用监管空档期烧荒燎塄。
4.加强动火审批管理。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确需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开展野外作业、野外用火、勘察、爆破等活动的作业单位,须在县行政审批局取得许可,并在镇林业站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指定专人负责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凡未取得用火许可的,一律不得在林区动火作业。各村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全流程加强林区施工企业监管。
(四)创新宣传方式,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1.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在传统“十起来”(喇叭响起来、电视播起来、信息发起来、彩旗飘起来、禁令贴起来、标语挂起来、摩托跑起来、队伍动起来、卡口设起来、袖章戴起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抖音、短视频、公众号等现代电子信息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来,汇聚起强大工作力量,形成森林草原防火共识。
2.开展靶向性宣传教育。各村要重点围绕《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封山禁火令》《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聚焦旅游景区、防火重点村、进山路口等关键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让森林草原防火规定深入人心。对于山庄卧铺、年迈老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区域、特殊人群,要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敲门入户告知方式,发放《告知书》,教育其不违规用火。要全面掌握辖区内涉林作业企业、入林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严格落实企业的教育主体责任,做到入林施工人员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全覆盖、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全知晓。要密切关注从事林产品采摘的林农群众和进入林区旅游露营的社会人员,宣传到位、教育到位,严防其在林区抽烟、烧烤。镇中心校、中学要利用开学第一课、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运用好“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制,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各中小学校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煤炭、煤层气、风电、光伏、通讯等涉林企业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其护林爱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严禁在林区吸烟和违规用火,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镇文化站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适时展开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督促旅游企业在售票厅、景点、步道、休息厅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竖立醒目的防火碑(牌)和标志,告诫游客在景区内严禁用火。
3.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坚持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相结合,及时核查举报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与公安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既打消广大群众违规野外用火侥幸思想,自觉做到不违规用火,又激发广大群众发现举报违规用火的积极性,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让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无处遁形。
(五)加强预警监测,提升火险防范应对水平
镇林业站结合森林火险等级,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建立护林员、瞭望员、消防队员等一线人员的“叫应”机制,采取“直通式”“点对点”的方式加强预警速报,果断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做到火警早预报、火险早防范。进一步强化视频监控、高点瞭望、地面巡查三位一体的防火网络预警能力,发现卫星热点、舆情信息、火情警报,30分钟内完成现地核查和信息反馈,确保热点第一时间核实、火情第一时间报告、火场第一时间处置。
(六)夯实基础保障,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1.建强森林消防救援力量。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要靠前驻防、集中食宿、严阵以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要对灭火机具等救援装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要采取专题授课、专家讲座、实战实训、练兵比武等方式进行技能培训,提升森林扑火队员单兵作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森林消防队伍,降低火情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各村要建立一支2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完善物资储备。坚持疑火当真火处理、小火当大火打的原则,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快速组织扑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发、萌发状态,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完成灭火任务,有效降低各类负面影响和避免重大损失。
2.健全扑防一体运行机制。镇半专业队伍要坚持平战结合,平时工作重心放在巡查巡护、监督检查上,战时作为第一梯队赶赴火场做好应急处置。要和护林员要相互配合,加强日常巡护的频次,及时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控制火势蔓延态势,及时消灭森林草原火情。
3.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各村、林场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积极筹集资金,及时补充更新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要有效整合“五清”隔离带、自然水源地、企业施工路等基础设施补齐森林防火巡护道路、备用水源等基础设施短板,以适应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要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投入,科学规划推进防火通道、隔离带、储水设施、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关键部位、重要设施和高危风险点要有必要的防灭火设施;要和区域内施工建设单位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随时掌握大型挖机、铲车、水车的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确保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能够随时调用,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4.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合作。各村、林场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层级分明、无缝衔接”的联防体系,主动与毗邻地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形成“有火一起打、无火一起防”的工作格局,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各方力量要快速响应,互派队伍,协同作战,按照“边报告、边扑救”“疑火当真火处理、小火当大火处置”的原则,迅速调动一切可以调度的力量参与扑救,将森林草原火情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5.健全协同作战指挥机制。所有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灾)事故,要立即启动镇、村、林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兵投入、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火情(灾)应急处置要按照“一线快、二线强、三线足”的原则调用力量。火情(灾)发生后,属地村、林场要迅速组织护林员、半专业队伍作为第一梯队进行初期扑救。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第一时间向镇办公室报告火情信息,并安排若干名熟悉当地山情、林情、路情的村民作为向导,带领救援队伍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火场一线。镇综合执法队要立即出动无人机查看火场情况,镇森林消防半专业扑火队是火情处置的第二梯队,到达火场后,要严格遵守“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十个必须”等要求,采取“突破一点、边线扑打、分兵合围”的战术,通力协作,高效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同时,要坚持风、水结合,实施以水灭火战术,快速清理火场烟点、余火。“三分扑打、七分清守”,镇党政办要迅速调集周边村半专业扑火队等组成第三梯队,跟随专业队伍清理火场,并安排专人带队做好余火清理、火场看守等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七)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1.加强督导检查整改。镇纪检、林业等成立专项督查组,在重点防控区域开展不间断督查,深入防火检查站卡、瞭望台、物资储备库等地,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防火宣传、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隐患整改、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和值班值守等方面开展督查。各村和相关单位对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抓好整改,确保火险隐患真正消除,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
2.严格执行值班火情处置。各村、林场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一旦发生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办公室(0356-703000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应急扑救,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严防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对火灾频发或因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不落实、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组织扑救不得力、火灾信息隐瞒不报、隐患整改不到位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各驻镇林场(自然保护区)经营管理范围内发生火情未及时发现上报者,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上报县林业局。